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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问题的决定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乡改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正副乡长名称变更问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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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采纳日期
—
施行日期
—
时效性
已废止
最新修订
—
修订次数
—
条文条数
3
公布日期
—
一、
乡改镇后,原来的乡人民代表大会,可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更名为镇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不变。
二、
乡改镇后,原来的乡人民代表即更名为镇人民代表,原任期不变。
三、
乡改镇后,乡长即改称为镇长,副乡长即改称为副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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