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 23353 部地方性法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并依法备案或批准。
| 标题 | 制定机关 | 时效性 | 公布日 | 操作 |
|---|---|---|---|---|
| 河池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2025-06-13 | |
| 河池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和维护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 | 有效 | 2025-06-13 | |
| 河池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有效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2025-06-13 | |
| 岫岩满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保护绿水青山,建设生态岫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岫岩满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有效 | 2025-06-13 | |
| 岫岩满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防止水体污染,保障全县饮用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岫岩满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有效 | 2025-0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