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 23306 部地方性法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并依法备案或批准。
| 标题 | 制定机关 | 时效性 | 公布日 | 操作 |
|---|---|---|---|---|
| 唐山市邮政条例 为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对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河北省邮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已修改 | — | |
| 唐山市养犬管理条例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已修改 | — | |
| 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已修改 | — | |
| 唐山市防震减灾条例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已修改 | — | |
| 河北省消防条例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已修改 | — | |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为了保障和规范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职权,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已修改 | — | |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规范了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完善了国家行政法律责任制度,明确了行政处罚的程序,对于规范行政机关有效地依法行政,改进行政管理工作,加强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 | |
| 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 | |
| 河北省国家机关联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 为了加强国家机关同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 | |
| 河北省地方铁路条例 为加快地方铁路建设,保障运输安全畅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