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 23353 部地方性法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并依法备案或批准。
| 标题 | 制定机关 | 时效性 | 公布日 | 操作 |
|---|---|---|---|---|
| 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 | |
|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条例 为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 | |
| 石家庄市殡葬管理条例 为加强殡葬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 | |
|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条例 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促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和经济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 | |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加快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的团结和共同繁荣发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 | |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 | |
| 河北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为保障散居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散居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 | |
| 河北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 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规范城市建设监察工作,解决城市建设管理领域职责交叉、重复处罚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 | |
| 邯郸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为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 | |
| 邯郸市滏阳河管理条例 为加强滏阳河的维护与管理,保护滏阳河的设施和水体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充分发挥其防洪、供水、生态、景观和旅游等综合效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