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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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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产生、倾倒、收集、贮存、运输、中转、回填、利用、处置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前款规定的建筑垃圾中属于危险废物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中卫市人民政府2023-01-20
肇庆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的防御,避免、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防御雷电灾害的活动。 防御雷电灾害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御雷电灾害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将防御雷电灾害工作纳入公共安全监督管理范围,逐步加大对防御雷电灾害工作的投入。乡镇人民
肇庆市人民政府2023-01-20
武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市、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县城建成区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法律、法规
武威市人民政府2023-01-23
南京市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暂行办法
为加快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以下称“一网统管”)工作,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增强城市治理效能和风险防控能力,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一网统管”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一网统管”,是指依托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优化城市运行管理体系和流程,实现“一网整合数据、一屏能观全局、一体应急联动、一线解决问题”。 “一网统管”工作坚持党的领导,遵循需求导向、应用牵引、数据赋能、整体协同、安全可控原则,聚
南京市人民政府2023-01-24
河北省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为加强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炼焦、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铁合金以及与之配套的耐火材料、碳素材料、煤气、氧气及相关气体、机修、发电、建筑施工等生产作业活动的企业(以下统称冶金企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有色金属(电解铝、电解铜、黄金等)的冶炼和压力加工,不适用本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冶金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
2023-01-20
河北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
为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经依法授权、委托行使行政权力的其他组织,以及实行垂直管理、双重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行政机关)。 本规定所称行政权力,是指行政机关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履行国家行政职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各项行政职权。 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应当遵循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及时准确、注重实效和便于监督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
2023-01-20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
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细则的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标准,对拨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予以保障。 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由副科级以上负责人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村设若干育龄妇女小组,组长负责本组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和服务工作。村民委员会对村育龄妇女小组长给予适当报酬。 婚姻登记主管部门、户籍管理部门应当与卫
2023-01-20
河北省农村供水用水管理办法
为规范农村供水用水活动,保障农村供水用水安全,维护供水单位和用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供水设施维护、用水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供水用水,是指利用集中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为农村居民和单位提供生活用水的活动。 农村供水是社会公益性事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供水用水工作的领导,保障水源保护、水质监测检测、应急供水的财政投入,落实有关用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将
2023-01-20
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为规范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监督管理,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以下分别简称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以及申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以下
2023-01-20
河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
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减少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应急管理活动。 本省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挥、协调所属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
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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