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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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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数字长春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数字长春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与使用管理,促进地理信息的共享与利用,提高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程度和网络化服务水平,避免重复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数字长春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使用、管理与应用服务,适用本办法。 数字长春地理空间框架是指地理信息数据及其采集、加工、交换、服务所涉及的政策、法规、标准、技术、设施、机制和人力资源的总称,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目录与交换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和组织运行系统等构成,是本市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数字长春地理空间框
长春市人民政府2013-12-11
长春市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办法
为了减少烟草烟雾对公众健康和生活环境造成的危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工作。 本办法所称烟草烟雾,是指从卷烟或者其他烟草制品燃烧端散发的及由吸烟者呼出的烟草烟雾。 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实行以下原则:(一)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公众参与、依法监督;(二)宣传教育和处罚相结合;(三)重点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免受烟草烟雾危害。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和组织实施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工作。 市、县(市)区卫生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工作。市、县(
长春市人民政府2013-12-11
云南省戒毒规定
为了规范戒毒工作,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维护社会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采取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措施开展戒毒工作的,适用 《戒毒条例》和本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戒毒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戒毒工作责任制,对戒毒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县级以上禁毒委员会负责统一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戒毒工作,县级以上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担其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公安、卫生行政部门和州 (市)以上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履行
2013-12-07
云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省政府令第223号)对该文件内容作出修改。 为了加强对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保护人身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云南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火灾高危单位,是指下列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场所、区域及其管理组织: (一)人员密度高或者人员自救逃生能力弱且消防安全条件差的人员密集场所; (二)人员密度高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以及在
2013-10-07
徐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预防爆炸、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组织销毁、处置没收和弃置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交通、城管、质监、工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
徐州市人民政府2013-11-0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
为了规范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信息公开的原则。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或者跨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以下统称负责房屋征收工作的政府)。 负责房屋征收工作的政府确定的房
2013-11-19
西宁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
为了有效预防与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检查、诊疗、护理行为和结果及其原因、责任等方面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 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综合协调、属地管理、依法处理的原则。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
西宁市人民政府2013-11-27
唐崖土司城址保护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唐崖土司城址文物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唐崖土司城址保护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唐崖土司城址保护区从事文物保护、农业生产、旅游开发、经营服务、参观游览等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办法。 唐崖土司城址保护区是指国务院核定公布的唐崖土司城址本体及其所依托的自然环境,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唐崖土司城址及其所属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有,不得作为企业
2013-10-11
唐山市市区河道管理办法
唐山市市区河道管理办法 为加强市区河道保护与管理,保障市区防洪和供水安全,维护市区河道水环境,发挥河道综合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河道及其附属设施。市区河道包括陡河(陡河水库出水口至路南区与丰南区交界处)、青龙河、李各庄河、龙王庙河、西北排水渠、南湖引水渠。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区河道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区河道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市区河道的管理工作。 市区河道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职责:(一)市区河道
唐山市人民政府2013-12-11
唐山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唐山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和再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前款所称的废弃食用油脂,包括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餐厨
唐山市人民政府2013-11-28
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的活动。下列事项不得作为行政决策事项:(一)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四)基层群众组织能够自治管理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工作部门能够依职权决策或者决策更有效的,应当自
苏州市人民政府2013-10-25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
为防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各县(市)、区(含市内五区、矿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定新区等特定区域)(以下简称各县(市)、区)凡从事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施工及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施工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物和与其配套的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13-11-21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已经2013年8月15日市政府第五届九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市长许勤2013年9月29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2013年8月1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第五届九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 为建立健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实行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政府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三档三种形式。 本市
深圳市人民政府2013-09-29
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管护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9号《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管护办法》已经市政府五届九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许勤2013年11月27日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管护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五届九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 为加强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管护,优化配置水资源,保障生产生活用水,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东江水源工程管理、保护和利用的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2013-11-27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与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职工,包括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其他参保人员。 (有关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是指职工一年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本办法由职工个人医
2013-10-14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非机动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职责分工) 市公安局是本市非机动车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非机动车的登记和通行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非机动车生产质量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
2013-10-20
陕西省实施《土地复垦条例》办法
为实施国务院《土地复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土地复垦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复垦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组织历史遗留损毁土地、自然灾害损毁以及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村庄改造和移民搬迁废弃土地的复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复垦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编制本级土地复垦专项规划; (二)调
2013-12-11
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
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区外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 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指挥体系、队伍等能力建设,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预防扑救工作。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由有关部门、公安消防部队、武警部队等
2013-11-20
厦门市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水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渔业经济协调发展,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产品批发市场,是指在本市依法设立的,以经营水产品批发为主的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实行目录管理。本规定所称水产品,是指海水、淡水养殖和捕捞的,具有经济价值的水生动植物及其初级加工品。 市、区人民政府每年统筹安排渔业发展资金,用于水产品生产、批发等方面的扶持。 市渔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市水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市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机构负责水产品批发市场的具体管理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2013-10-14
南宁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南宁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8月20日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市长:周红波2013年9月9日附件:南宁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pdf
南宁市人民政府2013-09-09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2013年10月15日南京市政府令第296号发布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2017年10月30日修订)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称施工现场),是指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城市轨道交通、建筑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和建(构)筑物拆除所占用的施工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3-10-15
南京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保障测绘地理信息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城乡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江苏省测绘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测绘地理信息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军事测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监督管理。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以下称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辖区内的测绘地理信息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指导。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3-10-15
江西省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规定
为了预防和减少合用场所的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合用场所的消防安全治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合用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者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室内场所。包括在小作坊、加工场、网吧、商店和足疗、洗浴等场所内设置人员住宿的,或者在民用居住建筑内既住宿又从事生产、储存、经营活动的情形。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储
2013-10-20
济南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对国防、文物保护、地下管线等涉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空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地表以下的空间(以下简称地下空间)。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综合开发、依法管理、安全高效的原则,做到合法利用、科学利用、
济南市人民政府2013-10-25
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的职工和雇工(以下称职工),均有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建立工
2013-10-15
吉林省气候可行性论证若干规定
为了加强对气候可行性论证的管理,规范气候可行性论证活动,避免或减轻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受气象灾害、气候不利因素以及可能对局地气候产生的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气候可行性论证,是指对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进行气候适宜性、气象灾害风险性以及项目实施后可能对局地气候产生影响的分析、评估活动。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
2013-09-22
吉林省封山禁牧管理办法
为了保护林草植被,巩固造林绿化和草原建设成果,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封山禁牧,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封山禁牧,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保护林草植被,在规定期限内对划定的林地、草地等区域实施封围和禁止放牧的管护活动。 实施封山禁牧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封管并重、保护生态与发展畜牧业兼顾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封山禁牧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
2013-12-06
淮南市资源环境审计监督办法
为了加强资源环境审计监督,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资源环境审计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资源环境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被审计单位涉及资源环境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活动。 市、县(区)审计机关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涉及资源环境的事项进行审计监督。根据工作需要,市审计机关可将其管辖的资源环境审计事项
淮南市人民政府2013-11-19
湖南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国家赔偿费用管理,保障赔偿请求人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国务院《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赔偿费用的预算、支付、承担或者追偿等事项,适用本办法。 国家赔偿费用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由赔偿义务机关的同级财政负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应当安排一定数额的国家赔偿费用,确保及时足额支付。 国家赔偿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并依法接受监督。 赔偿请求人申请支付国家赔偿费用,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提出书面申请确有
2013-09-10
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
为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创新社会服务和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依法处理、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 处理医疗纠纷应当实行调解优先,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中的重
2013-12-13
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参与监督的机制,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2013-09-09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省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下放78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34项,下放44项。取消、下放的项目中涉及地方性法规等设立的25项行政审批项目,省政府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各地、各部门要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制定监管措施,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依法需要委托实施的,要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凡下放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则上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享有同等权限;各地要对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优化办
2013-09-19
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126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非在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失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统一制度和政策,统一基金管理和使用。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的失业保险工作。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市
合肥市人民政府2013-10-17
贵阳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森林等消防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自防自救,实行统一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急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由本级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商务、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防空、
贵阳市人民政府2013-12-04
贵阳市工读教育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工读教育的规范管理,提高工读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社会效益,推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工读学校,是指对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进行特殊教育的学校,是义务教育的一种特殊形式和补充。本市工读学校的教育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工读学校以挽救孩子、造就人才、立足教育、科学育人为宗旨,坚持爱心、细心、耐心、信
贵阳市人民政府2013-11-05
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我市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省工作部署,市政府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以下简称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市级审批事项272项和承接国家、省下放审批事项38项,取消34项,下放区、市事项6项,现一并予以公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公布的审批事项,认真组织实施,实行集中办理,不得对本决定之外的事项进行变相审批,不得擅自新设审批事项,有关审批项目适用范围、属性的确定,以本决定为准。本决定公布后,依据法律法规设定、调整的审批事项,实施机关
青岛市人民政府2013-09-13
福州市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为加强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内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以下简称街区)的规划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具体四至为:西到白马路,南至苍霞新城、合春弄、三捷河、中平路,东到三通路,北到学军路,面积为31.73公顷。核心保护范围北至福州四中、天胜花园,南至中平花园、洲边小学,西至白马路、隆平路,东至高顶路、三通路,面积
福州市人民政府2013-11-26
福建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
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校车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以下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一)组织制定、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确定校车运营模式,推进校车运营专业化; (二)建立校车经费投入和多渠道筹措机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支持校车服务; (三)建立校车安
2013-10-17
大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办法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提高饮用水水源水质,保障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指市及有关区(市)县政府为了保护饮用水水源,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请省政府批准划定的一定陆域和水域。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适用本办法。 市及有关区(市)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政府派出机构根据授权,负责管理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
大连市人民政府2013-09-26
大连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除雪管理,确保降雪后城市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环境整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的城市除雪,适用本办法,其他区和(市)县的城市除雪,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城市除雪指挥部,负责市内四区城市除雪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具体工作由市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市内四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城市除雪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除雪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具体工作由同级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区域内的城市除雪
大连市人民政府2013-11-13
重庆市长江白鹤梁题刻保护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长江白鹤梁题刻的保护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长江白鹤梁题刻的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长江白鹤梁题刻,是指重庆市涪陵区长江中天然石梁上记载的、自唐代以来历代的题字刻石。 长江白鹤梁题刻的保护管理应当遵循科学保护、安全第 一、合理利用的原则。 市文物行政部门主管长江白鹤梁题刻的保护管理工作,涪陵区人民政府协助做好长江白鹤梁题刻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
2013-12-16
成都市查处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规定
(目的依据)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范社会保险监督检查行为,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对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的监督查处,适用本规定。 (职权划分)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负责查处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区(市)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市和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卫生
成都市人民政府2013-11-29
本溪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
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规范、利用测绘地理信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辽宁省测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测绘地理信息活动主要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以及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等。本办法所称地理信息,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重要
本溪市人民政府2013-11-14
北京市蔬菜零售网点建设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方便市民生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地区蔬菜零售网点的规划、建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其他地区蔬菜零售网点的规划、建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蔬菜零售网点,是指以摊位、专间等零售形式销售蔬菜、水果、肉禽蛋等农副产品的经营场所,包括社区菜市场、社区菜店、农贸市场、超市等。 市人民政府统筹蔬菜零售网点规划和建设,监督、指导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蔬菜零售网点的规划、建设及其相关管理,并对区、县
2013-10-08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提升停车服务水平,促进城市交通环境改善,引导公众绿色出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设置、使用、管理和机动车停放管理适用本办法。 公共交通、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等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停放管理,适用国家和本市其他有关规定。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包括独立建设的停车场、配建停车场、临时停车场。 独立建设的停车场,是指根据规划独立建设并向社会开放的停放机动车的场所。 配建停车场,是指
2013-11-18
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地下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地下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地下文物的义务。 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地下文物保护工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下文物保护工作。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下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规划、国土、建设、水务、交通、财政、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地下文物保护工作。 新闻
2013-11-07
鞍山市采暖费收缴暂行办法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明确供热、用热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促进城市供暖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52号令),结合我市供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鞍山市城区内的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用热居民,均应遵守本办法。 取消职工采暖费由单位统一支付的办法,实行供暖单位与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由热用户直接向供暖单位缴纳采暖费的办法。 采暖费收费标准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采暖费中包含采暖设施的大修和维修费用,采暖单位应当负责供暖设施的大修、维修。 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采暖费实行“暗
鞍山市人民政府2013-09-30
鞍山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
为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增强全民卫生意识,提高城乡整体卫生水平,保障公民健康,根据《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政府组织领导,全民参与,旨在强化公共卫生意识,提高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公民健康水平,除害防病的群众性社会活动。 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全民动手、科学管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方针。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分步组织实施,并将城乡除害防病、健康教育
鞍山市人民政府2013-09-30
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是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以下简称城镇)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质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分别履行立项等相关手续,实行统筹建设,统一分配和管理,并对低收入群体优先配租。 保障性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租赁、捐赠等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适应产
2013-09-16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7号《实施细则》已经2013年11月7日市政府第五届九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许勤2013年11月25日《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2013年11月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第五届九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条例》所称参加工作的时间是指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起始计算时间。 参保人不得在两个以上统筹地区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在市外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经本人申请,
深圳市人民政府20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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