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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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 为规范清远市政府规章制定工作,确保规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备案、评估、清理,适用本办法。 规章制定应当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制定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或者对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规章,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市委。 制定规章,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依法立法原则,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上位法的规定;(二)坚持科学立法原则,符合本市实际,突出本市特色,合理规 | 清远市人民政府 | 2023-12-20 | |
| 青岛市海上旅游客运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海上旅游客运管理,规范海上旅游客运经营行为,保障海上旅游客运安全,促进海上旅游客运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海上通航水域使用海上旅游客运船舶从事游览观光等经营活动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海上旅游客运船舶,是指从事海上旅游客运经营的客船和小艇。 市和沿海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海上旅游客运综合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海上旅游客运综合执法检查或者联合执法,研究解决海上旅游客运中的重大问题。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青岛市人民政府 | 2023-12-21 | |
| 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 为规范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裁量权的规范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对行政裁量权的规范和监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行政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方式、种类、幅度和时限等,结合具体情形进行审查、判断并作出处理的权力。 规范行政裁量权,应当坚持法制统 一、程序公正、公平合理、高效便民的原则,体现合法性、 | — | 2023-12-20 | |
| 河南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为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有效降低安全生产风险,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以及硝酸铵的销售、购买,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民用爆炸物品的进出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 | — | 2023-12-21 | |
|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市规划管控,协调空间布局,确保规划有效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市辖各区城镇范围内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技术管理。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参照本办法执行。城乡个人建房的规划技术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务、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国防动员、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 | 贵阳市人民政府 | 2023-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