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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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委托规定 为加强城市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在市区和县(市)区城市建成区行政执法领域,适用本规定。 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或其所属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 规定条件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行政执法机构),以其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下列事项可委托给行政执法机构行使:(一)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二)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 | 大连市人民政府 | 2004-06-29 | |
| 福州市民用船舶和船员民兵动员征用暂行规定 为做好我市民用船舶和船员民兵动员征用工作,提高被动员征用民船的应急保障能力,满足战时及平时特殊情况下民船动员征用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国防交通条例》、《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或者管理民用船舶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规定,依法履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义务。本规定所称的民用船舶和船员民兵动员征用(以下简称民船动员征用),是指战时及平时特殊情况下,各级人民政府依法采取行政措施,统一组织征用单位和个人所拥有的民船及其设备和操作人员的活动。 民船动 | 福州市人民政府 | 2004-06-29 | |
| 天津市公共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规定 为保护公共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促进公共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公共计算机信息网络是指向社会提供计算机信息服务、网络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网络。 公安机关是本市公共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的主管机关。 公安机关应当监督、检查向社会提供计算机信息服务、网络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及有关用户,落实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保护措施,查处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共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复制、传播和查阅下列信息: | — | 2004-06-29 | |
| 天津市联运行业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联运行业的管理,维护货主、旅客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市联运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联运经营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联运经营者),均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联运系指通过两程(含两程)或两种(含两种)以上运输方式运输货物或旅客的经营行为(包括铁路、港口延伸服务和联运代理服务)。 天津市交通委员会是本市联运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本规定由天津市联合运输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联合运输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可以设置派出机构。 市联合运输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 — | 2004-06-29 | |
| 天津市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定 为加强对本市行政许可的监督与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对本市各级行政机关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与检查,以及各级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活动的监督与检查。 对行政许可行为监督与检查,实行分工负责制: (一)市人民政府对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二)区、县人民政府对本区、县行政区域内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三)市人民政府所属各委、办、局对本部门及其所属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进行监 | — | 2004-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