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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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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为预防、控制性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性病包括艾滋病、梅毒、淋病、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以及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性病。 性病防治应当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性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性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保障开展性病防治工作所必要的经费。 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性病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
淄博市人民政府2004-06-14
淄博市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为预防、控制结核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结核病防治的业务管理。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教育等部门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结核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对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
淄博市人民政府2004-06-14
珠海市城市道路与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道路与城市照明设施管理,保障城市道路与城市照明设施完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包括:(一)道路:城市道路规划红线范围以内的车行道、人行道、隔离带、道牙、路肩、边坡、边沟、挡墙、人行护栏、公共广场、停车场等。(二)道路附属设施:安全岛、路名牌等。(三)桥梁:跨河桥、立体交叉桥、高架桥、隧道、涵洞、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等。(四)桥梁附属设施:桥孔、挡土墙、桥栏、人行扶
珠海市人民政府2004-05-18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和改变部分行政许可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
为了进一步削减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等文件精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省直部门的734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清理结果,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129项行政许可项目,另将61项行政许可项目作改变管理方式处理,移交行业组织、中介
2004-06-16
云南省价格监测规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22号)对该文件内容作出修改。 为了规范价格监测工作,保障价格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价格监测在宏观调控和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云南省价格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价格监测,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的变动情况进行跟踪、采集、分析、预测和公布的宏观经济监测活动。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价格监测活动适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价格监测规定》和本规定。 县级以上人
2004-05-24
武汉市实施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
为了规范本市行政许可听证,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均应遵守本规定。 下列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前,应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一)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大事项;(二)市政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三)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中的重大事项;(四)社会保障和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五)其他与群
武汉市人民政府2004-06-30
武汉市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
为规范本市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和监督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其具体事项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和省人民政府规章公布。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和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行政许可的,其实施机关应当提请市人民政府统一公布。 本规定适用于武汉市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行政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对其直接
武汉市人民政府2004-06-30
天津市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办法
为加强计算机的安全监察工作,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产生、感染和蔓延,促进计算机的应用与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保障经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计算机病毒,是指故意编制或者插入计算机程序中能够修改、破坏系统功能或者抹除部分和全部数据,并能自我复制,且可通过计算机媒体或者网络等途径传播的一组数据代码。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使用(包括生产、科研、销售、维修、出租,下同)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工作,由拥有、使用计算机单位的市属局级主管部门
2004-06-30
天津市游泳场所管理办法
为加强本市游泳场所的管理,保障游泳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维护游泳场所的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游泳场所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游泳场所是指对公众开放的游泳场、池、馆及宾馆、饭店、学校、公园、度假村、住宅小区等附设的游泳场、池、馆。 市体育行政部门是本市游泳场所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游泳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区、县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游泳场所的管理工作。 公安、卫生、节水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游泳场所进行管理。 新建、改建、扩建游泳场所应当符合游泳场所建设标
2004-06-30
天津市引滦工程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引滦工程的管理, 保障城市人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引滦工程。 本办法所称引滦工程是指氵黎河(天津境内段)、州河(山下屯闸以上)、输水明渠和暗渠(管)、新引河、于桥水库、尔王庄水库、潮白河泵站、尔王庄泵站、大张庄泵站、于桥水电站及沿途倒虹吸、闸、涵、桥等工程和水文水质监测、通信、供电等设施。 天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引滦工程的主管机关。 引滦工程主管机关应依法加强引滦工程的管理, 维护工程安全,执行供水计划,保障国家财产不受侵害。 引滦工程的管理范围:
2004-06-26
天津市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定
为加强对本市行政许可的监督与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对本市各级行政机关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与检查,以及各级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活动的监督与检查。 对行政许可行为监督与检查,实行分工负责制: (一)市人民政府对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二)区、县人民政府对本区、县行政区域内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三)市人民政府所属各委、办、局对本部门及其所属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进行监
2004-06-29
天津市体育场地管理办法
为加强体育场地的建设和管理,发展体育事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增强人民体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公共体育场地及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业、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 市体育局是全市体育场地管理的行政主管机关,各区、县体育局负责本辖区内的体育场地管理。 体育场地是发展体育运动的必要物质条件,必须统筹安排,逐步发展。 新建中、小学校体育场地的面积,应根据原教育部颁布的《中等师范学校及城市一般中、小学校舍规划面积定额(试行)》的规定,由有关部门尽力予以保证。 新建、扩建的企业、事业单位,
2004-06-30
天津市特殊超限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
为加强特殊超限货物的道路运输管理,保证运输安全,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以道路运输方式运输特殊超限货物,适用本办法。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管理特殊超限货物道路运输工作,邮电、电力、公安、市政、公用、铁路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应予配合。 委托运输特殊超限货物的单位(以下简称托运单位),应将运输计划、与运输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拟采取的安全措施,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殊超限货物: (一)货物装车后,顶部距地面高度超过5.5米的; (二)需要通过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和电
2004-06-30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细则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促进本市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企业活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划内城镇的各种行业、各种组织形式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下称集体企业),但乡村农民在城镇举办的集体企业除外。 市人民政府鼓励和扶持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支持集体企业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 集体企业的财产属于本企业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集体企业的职工是集体企业的主人,依照法律、法规和集体企业章程行使管
2004-06-30
天津市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管理办法
为加强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管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规范和繁荣民族食品市场,根据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民委发布的《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清真食品,系指符合回、维吾尔、哈萨克、东乡、柯尔克孜、撒拉、塔吉克、乌孜别克、保安、塔塔尔等少数民族(以下简称“回族等少数民族”)饮食习惯的食品。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销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族事务工作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工商、卫生、劳动和商业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
2004-06-30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的决定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收费,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14项行政许可收费,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2004-06-29
天津市联运行业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联运行业的管理,维护货主、旅客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市联运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联运经营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联运经营者),均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联运系指通过两程(含两程)或两种(含两种)以上运输方式运输货物或旅客的经营行为(包括铁路、港口延伸服务和联运代理服务)。 天津市交通委员会是本市联运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本规定由天津市联合运输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联合运输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可以设置派出机构。 市联合运输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2004-06-29
天津市公共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规定
为保护公共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促进公共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公共计算机信息网络是指向社会提供计算机信息服务、网络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网络。 公安机关是本市公共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的主管机关。 公安机关应当监督、检查向社会提供计算机信息服务、网络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及有关用户,落实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保护措施,查处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共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复制、传播和查阅下列信息:
2004-06-29
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本市房屋租赁行为,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及其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房屋租赁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各自辖区内房屋租赁的行政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房地产管理局的领导。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自愿、公平、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应当依法缴纳税、费。 房屋租赁当事人不得利用
2004-06-30
天津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为了推动本市电子政务工作,提高政府公共管理水平,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从事电子政务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是指行政机关应用信息与网络技术,将管理和服务集成,实现组织结构和工作环境的优化,向社会提供规范、透明、高效、便捷的公共管理与服务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行政机关,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和依法接受委托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其他组织。 开展电子政务工作,应当遵循加强领导、统筹规
2004-06-26
唐山市扶助照顾残疾人若干规定
唐山市扶助照顾残疾人若干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市境内的所有法人和公民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享受本规定扶助照顾的残疾人为:符合国家规定的残疾人标准,并持有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制发的《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和持有民政部制发的《革命伤残人员抚恤证》的革命伤残人员(拘役、劳教、服刑期间的残疾人除外)。 依据省政府批准的残疾人康复指标,各县(市)、区(场)应将康复医疗费用列入财政专项经费预算。残疾人属农村村民和无固定收入的街道
唐山市人民政府2004-05-16
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为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水务)设施、线路管道及设备安装和非家庭建筑装饰等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过程及相关装卸活动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建筑施工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本市城市市区内,从事本规定 第二条第一
苏州市人民政府2004-07-01
石家庄市燃气管理办法
为加强燃气管理,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促进燃气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燃气,是指供生产、生活及公用事业使用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制气(煤制气、合成燃料、新型燃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工程建设、经营、设施保护与使用、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与维修,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石家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燃气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燃气管理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04-06-28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办法(试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三届一一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市长李鸿忠二〇〇四年六月十四日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办法(试行)(2004年4月2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三届一百一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 为加强行政执法协调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市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市行政执法部门与区行政执法部门之间、不同区属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在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或者其他
深圳市人民政府2004-06-24
上海市婚姻介绍机构管理办法
(目的) 为了规范婚姻介绍机构的活动,保护征婚当事人和婚姻介绍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婚姻介绍机构是指为征婚当事人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中介组织。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婚姻介绍机构的设立、服务及其管理活动。 报社、期刊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体(以下简称媒体)从事婚姻介绍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涉及外国人、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的婚姻介绍、咨询服务活动,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管理部门) 上海市民政
2004-07-01
陕西省城市污水处理费收缴办法
为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保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维护和正常运行,提高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应按本办法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已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和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本办法所称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是指收集、接纳、输送、处理、处置及利用城市污水的设施的总称。包括接纳、输送城市污水的管网、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装置和处理污泥的相关设施及专门用于污水处理的专用河道、水库、湖泊等
2004-06-11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组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清理审核,确定下列70个单位为省级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现公布如下: 一、以下行政机关依法具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55个)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粮食局、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煤炭工业办公室、山东省贸易办公室、山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山东省宗教事务局)、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公安厅消防总队(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山东省公安边防总队、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山东省公安厅
2004-06-29
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
为加强粮食收购管理,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粮食,是指小麦、稻谷、玉米、杂粮及其成品粮。 本办法所称粮食收购,是指向种粮农民、其他粮食生产者或者粮食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批量购买粮食的活动。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粮食收购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粮食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粮食损失浪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
2004-06-30
厦门市烟草专卖管理规定
为加强烟草专卖管理,保护烟草专卖品的合法生产和经营,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 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厦门烟草专卖局主管本市烟草专卖工作,依法对生产、经营和运输烟草专卖
厦门市人民政府2004-06-28
洛阳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
为了保障公民身体健康,提高社会公共卫生水平,根据《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爱国卫生工作是增强社会公共卫生意识,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改善生活环境,提高全民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的社会性公共卫生活动。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本地区的爱国卫生发展规划。 市、县(市、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市、县(市、区)爱卫会办公室是本级爱卫会的办事机构,负责爱国卫生日常工作。
洛阳市人民政府2004-07-08
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突发事件发生后,省人民政府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
2004-05-20
济南市人民政府重大社会公共事项决策听证暂行办法
为规范政府重大社会公共事项决策行为,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水平,增强政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重大社会公共事项是指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过程中,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事项。 举行重大社会公共事项决策听证,适用本办法。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价格等已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听证事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举行重大社会公共事项决策听证,应当遵循公开、透明、规范、高效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决定举行听证的,
济南市人民政府2004-06-24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第五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通告
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市政府决定在取消四批行政审批事项(共678项)的基础上,再取消17项。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的有关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脱节。现将第五批取消的17项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布。市级第五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一、济南市体育局1.救生员资格认证审批设定依据:市政府第161号令《济南市游泳场所管理办法》2.游泳场所举办游泳培训班审批设定依据:市政府第161号令《济南市游泳场所管理办法》 二、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
济南市人民政府2004-06-28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产权管理,保障人防工程投资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人防工程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的产权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医疗救护、人防指挥等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下简称单建人防工程)和结合地面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结建人防工程)。但人防指挥等保密工程除外。 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产权,是指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即人防工程所有权人依法对人防工程享有占有、使
2004-05-26
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为推进政务公开,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以下简称政府机关)在其管理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掌握的相关信息。 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除下列以外的政府信息必须公开: (一)国家秘密; (二)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政府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执法活动的; (四)法律、法规
2004-05-18
湖北省机动车维修业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机动车维修业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机动车维修质量,维护维修业经营者及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动车维修业、实施对机动车维修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维修业,是指对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进行维护、修理以及综合性能检测经营活动的行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维修业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相
2004-06-14
河南省防雷减灾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河南省气象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以下简称防雷减灾)活动适用本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防雷减灾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组织编制雷电灾害防御规划,建立雷电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防雷减灾能力。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各级公安、质量技术监督和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
2004-06-19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2004-06-30
广西壮族自治区涉外建设项目和场所国家安全事项管理办法
为加强涉外建设项目和场所国家安全事项管理,维护国家安全,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涉外建设项目,是指用于境外机构、组织和个人工作、生活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场所,是指境外机构、组织和个人使用或者经常活动的处所。 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与涉外建设项目和场所有关的建设、使用、转让、管理等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各级国家安全机关是涉外建设项目和场所国家安全事项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
2004-06-30
关于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必须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若干规定
为保证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行业切实尊重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等少数民族(以下简称回族等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增进民族团结,特作如下规定。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副食商店、食品商店的清真专柜,以下统称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均须遵守本规定。 单位或个人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在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须经所在区、县民族工作部门审查同意,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改业、歇业,除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
2004-06-01
关于发布深圳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决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关于发布深圳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决定》已经市政府三届一二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长李鸿忠二〇〇四年七月五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深圳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三届一百二十四次常务会议通过)为了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市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及《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我市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市政府决定,对清理后的行政审批事项,具有行政许可性质且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2004-07-05
甘肃省引洮工程移民安置办法
为了做好引洮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证引洮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引洮工程移民安置适用本办法。 引洮工程淹没区和移民安置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移民工作的领导,做好国家移民政策的宣传和移民的思想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生产秩序。 引洮工程移民安置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资金包干、业主参与、综合监理的管理体制。 甘南州政府、定西市政府和移民安置地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引洮工程的移民及安置工作。 引洮工程淹没区和
2004-07-07
甘肃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
为了加强全省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编制、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各类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应当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地(州、市)、县(市
2004-06-25
福州市民用船舶和船员民兵动员征用暂行规定
为做好我市民用船舶和船员民兵动员征用工作,提高被动员征用民船的应急保障能力,满足战时及平时特殊情况下民船动员征用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国防交通条例》、《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或者管理民用船舶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规定,依法履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义务。本规定所称的民用船舶和船员民兵动员征用(以下简称民船动员征用),是指战时及平时特殊情况下,各级人民政府依法采取行政措施,统一组织征用单位和个人所拥有的民船及其设备和操作人员的活动。 民船动
福州市人民政府2004-06-29
大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委托规定
为加强城市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在市区和县(市)区城市建成区行政执法领域,适用本规定。 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或其所属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 规定条件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行政执法机构),以其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下列事项可委托给行政执法机构行使:(一)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二)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
大连市人民政府2004-06-29
重庆市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为行政机关)依职权组织听证,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决策涉及下列事项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办法组织听证,但因情况紧急须即时决定的除外: (一)编制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公示有较大异议的; (二)拟定或者修改城市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的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 (三)设定或调整水、电、气、路桥、教育、卫生、公共交通(
2004-06-02
成都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为保障城市贫困居民基本生活,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适用本办法。 持有本市城市居民户口的,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制。民
成都市人民政府2004-07-17
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村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征地单位合法权益,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依照本办法进行补偿安置。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地补偿管理工作;市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转非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市民政部门负责超转人员管理工作。区、县土地、劳动保障、民政部门按照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征地补偿安置具体管理工作。 公安、农村工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征地
2004-05-21
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治安管理若干规定
为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治安管理,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修理、维护(含专项维修)经营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者)。 公安机关负责本规定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法制教育。 (二)承修机动车时,须查验送修车辆的行车执照、车辆号牌、发动机号、车架号,以及送修人的驾驶证和居民身份证,并按公安机关的要求作准确登记。登记簿要定期送当地公安机关检查。
2004-06-01
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受本级人民政府委托,负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同级财政、税务、统计、劳动保障、民政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依照各自职责予以配合。 有本省常住户口、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本人有就业要求、有一定劳动能力、生活能自理的无业残疾人,为按比例安排就业的对象。 省残疾人联合会应在省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劳动能力评定制度,完善就业服务机制,加强残
200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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