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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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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令第38号《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1月12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黔南州人民政府代理州长向承强2023年12月11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目录 目的依据为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黔南州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3-11-12
宁夏回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开发、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证各种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和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及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应当遵守《管理条例》和本办法。 无线电频谱资源属国家所有。对无线电频谱资源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有偿使用的原则。 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
2023-11-14
南宁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活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已购公有住房是指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政策以成本价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格购买的单位公有住房、直管公房以及单位全额集资建设的住房。 本市行政区域内已购公有住房首次进入市场出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市、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制度改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已购公有住房应分摊的共有部分建筑面积核定和情况核实等工作。自然资源、税务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相关工作。
南宁市人民政府2023-11-10
黑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规定
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维护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医疗纠纷预防、处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负责、实事求是、依法处理,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和平安建设
2023-11-11
德州市政务服务信用信息应用办法
为了规范信用信息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务服务实施机关应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的信用信息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政务服务事项,
德州市人民政府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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