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云
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每页
标题 制定机关 公布日 操作
天津市档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
为加强对档案的管理,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档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执行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市、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档案工作,依法行使档案行政执法权,其具体职
1997-08-23
湖北省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湖北省体育市场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体育设施,是指用于体育训练、比赛和锻炼的场所、建筑物和固定设施,包括向社会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和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非公共体育设施。 县(含县级市、省辖市的区,下同)以上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并对机关、团体、学
1997-08-01
湖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规范城建档案的形成、移交、保管和利用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形成、移交、保管和利用。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值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纳入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规划。 各级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工作,业务上受
1997-08-01
黑龙江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促进计算机的应用和发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立和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和个人。 本省行政区域内军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按照军队系统的有关法规执行。 各级公安机关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监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检
1997-08-05
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保障人民健康,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各类医疗机构的管理。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下简称部队)在我省境内设置的编制外医疗机构的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县及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及县以上中医行政管理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疗机构行使设置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权。 县及县以上卫
1997-08-13
显示 77167720 条,共 7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