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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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昌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为规范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提升立法质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市人民政府规章(以下简称规章),是指市人民政府按照立法程序制定,并以市人民政府令形式公布的地方政府规章。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备案、立法后评估、清理、修改、废止等,适用本规定。 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就下列事项制定规章:(一)为执 | 许昌市人民政府发布 | 2023-10-10 | |
| 山西省城市绿化办法 为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城市生态环境,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城镇开发边界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城市绿化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建管并重、共建共享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产业政策,把城市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城市绿化的经费投入,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推动公园城市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职责做好本辖区内 | — | 2023-10-16 | |
| 莆田市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莆田市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管理,继承地方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莆田市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管理。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具体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确定的范围为准。 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依法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正确处理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的关系。 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所在的市、区人民政府 | 莆田市人民政府 | 2023-10-16 | |
| 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 为了加强气象灾害的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及其毗邻海域从事气象灾害防御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等所造成的灾害。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遵循以人为本、科学防御,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 | — | 2023-10-11 | |
| 鞍山市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 第194号《鞍山市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业经2023年9月22日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市长吴开华2023年10月9日鞍山市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 为了规范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鞍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辽宁省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制定政府规章的立项、起草 | 鞍山市人民政府 | 2023-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