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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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义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镇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本办法所称的城镇区域是指中心城区、县级人民政府驻地、建制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系统推进、简 | 遵义市人民政府 | 2023-09-16 | |
| 江西省雷电灾害防御办法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的防御,避免、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雷电灾害防御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雷电灾害,是指因直击雷、雷电电磁脉冲等所造成的灾害。 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实行以人为本、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将雷电灾害的防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气 | — | 2023-09-12 | |
| 济南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定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演练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市、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导与协作机制,研究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措施。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2023-09-13 | |
| 济南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绿地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根据《城市绿化条例》《济南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线的划定、监督和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符合规划的已建成绿地的控制线和规划预留绿地的控制线。 市、县园林和林业绿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组织划定城市绿线。市、区县园林和林业绿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监督和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城管、交通运输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2023-09-13 | |
| 《济南市绿化条例》实施细则 为了推动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拓展城乡绿化空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济南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市、区县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绿化建设管理的监督工作。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市年度绿化工作计划向各区县绿化主管部门下达绿化任务,并做好对区县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的考核。 城乡绿化应当根据本市自然地理气候条件、植被生长发育规律、生活生产生态需要,科学选择、合理配置绿化树种草种,突出地域化特色。减少使用有飘絮等严重影响环境质量的树种,人员活动密集区不宜栽植杨、柳(雌株)树,确需栽植的应当选择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2023-0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