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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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的防御,规范雷电灾害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防御雷电灾害活动。 防御雷电灾害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御、统筹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市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全市防御雷电灾害工作,将防御雷电灾害工作纳入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御雷电灾害工作经费列 | 中山市人民政府 | 2023-04-10 | |
| 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为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维护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成区的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前款规定以外区域的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可以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具体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 | — | 2023-04-10 | |
| 梅州市闲置土地处置规定 为有效处置和充分盘活利用闲置土地,规范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和处置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闲置国有土地的调查、认定、处置和利用等相关活动。 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遵循依法依规、分类处理、促进利用、保障权益、信息公开的原则。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的领导,保障闲置土地处置的专项经费,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及时处理闲置土地重大 | 梅州市人民政府 | 2023-04-10 | |
| 湖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地震预警管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预警系统规划与建设、信息发布与应急处置、宣传与设施保护以及其他相关活动。 本办法所称地震预警,是指在地震发生后,破坏性地震波到达之前,利用地震预警系统自动获取地震信息,向可能遭受破坏的区域发出地震警报信息的行为。地震预警系统包括地震监测、地震数据传输和处理、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等系统。 地震预警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 | — | 2023-04-03 | |
| 广安市物业服务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物业服务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人等物业服务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居住和工作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广安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通过依法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人、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人或者自行管理等方式,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 广安市人民政府 | 2023-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