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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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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
为保障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与处理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学校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生人身安全事故(以下简称学生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学生安全事故的预防应当坚持安全优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学生安全事故的处理应当合法、及时、公开、公正,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处理适当。 学校对学生负有安全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并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规章制度。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2021-12-23
浙江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为防止危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安全和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植物检疫条例》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省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农业植物检疫和森林植物检疫(以下统称植物检疫)工作。县级以上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和森林植物检疫机构(以下统称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 各级植物检疫机构可根据需要聘请兼职植物检疫员,协助开展植物检疫工作。 铁路、公路、航运、航空、邮政、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
2021-12-23
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为了合理开发和有序利用海岛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依法确定为可利用无居民海岛(以下简称无居民海岛)实施开发利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管理,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的生态环境,确保无居民海岛的合理开发与可持续利用。 县级以上海洋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
2021-12-23
无锡市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
无锡市人民政府规章下载文字版下载图片版无锡市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2021年12月14日市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12月23日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75号发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对江南水乡古镇的保护和管理,促进古镇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无锡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江南水乡古镇的保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江南水乡古镇,是指本市被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以及
无锡市人民政府2021-12-23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药品流通监督管理,保障药品质量和使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药品的销售、采购、验收、储存、运输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计生、工商、质监、环保、财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流通监督管理工作。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有权了解药品安全信息,对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药品经营企
2021-12-23
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程序规定
为了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合法、公正、高效行使行政职权,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依法受委托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当遵守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未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
2021-12-23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办法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文站网规划与建设,水文监测与预报,水文水资源调查与评价,水文监测资料汇交、保管与使用,水文设施与水文监测环境的保护及其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区水文工作,其直属的水文机构(以下简称自治区水文机构)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 专用水文测站和从事水文活动的其他单位,应当接受自治区水文机构的行业管理。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水文事业纳入本级国民
2021-12-23
宁夏回族自治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价格调节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稳定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价格调节基金,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用于调控价格、稳定市场、补贴低收入群体的专项资金。 价格调节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预算安排和资金管理;监察、审计机关依法对价格调节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的相关管理工作。
2021-12-23
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依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资源。 政府各部门应当集中管理本部门的机关事务,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政府机关和下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主管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 县级
2021-12-23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办法
为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自治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称公共机构)的节能活动,适用本办法。 公共机构应当通过科学管理、技术改造、合理利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等途径,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以最小的能源消耗取得最大的使用效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在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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