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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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 为了规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引导信访人依法有序信访,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信访事项复查,是指信访人不服有关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决定而提出申请,依法由原处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对该信访事项处理决定及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信访事项复核,是指信访人不服复查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复查决定而提出申请,依法由原复查机关的上一 | — | 2021-12-22 | |
| 浙江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推广商品条码使用,促进商品条码的商业信息化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商品标识,包括零售商品代码、非零售商品代码、物流单元代码等。 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印制、使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并将推广应用商品条码纳入当地信息化建设内容。 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 | — | 2021-12-22 | |
| 浙江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与管理,保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良好使用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是指用于战时防空、平时防灾发放警报信号的设备设施系统,包括警报信号的传递、鸣放、控制设备及相关的通信、供电线路和构筑物等附属设施。 本省行政区域内与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警报信号发放等店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属于战备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履行保护义务。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实行长期准备 | — | 2021-12-22 | |
| 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地方储备粮的管理,保证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地方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并参照《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和参与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地方储备粮,是指省、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县(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所辖行政区域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食用油。 地方储备粮实行分级负责 | — | 2021-12-22 | |
| 浙江省档案登记备份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保障档案信息的真实、完整、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档案登记备份的实施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档案登记备份,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定期记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档案管理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对单位重要档案组织实施电子备份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档案,包括文字、图表、声像、数码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单位的具体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 | — | 2021-12-22 | |
| 浙江省出口产品反倾销应对办法 为了维护公平贸易秩序,增强企业抵御国际市场风险的能力,鼓励企业维护自身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企业出口产品反倾销应对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出口产品反倾销应对活动包括预警、协调、应诉、评估等。 出口产品反倾销应对工作应当遵循防范在先、积极应对、权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商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出口产品反倾销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应对工作机制。 县级以上人 | — | 2021-12-22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校车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校车,是指依法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七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幼儿园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幼儿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设计的幼儿专用校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合理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 | — | 2021-12-22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农田水利条例》办法 为了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农田水利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结合自治区实际,依据国务院《农田水利条例》,制定本办法。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农田水利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田水利,是指为防治农田旱、涝、渍和盐碱灾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采取的灌溉、排水等工程措施和其他相关措施,是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基础性公益事业。 本办法所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指为了改变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的自然条件,提高农田生产能力,运用水利、农业、林业、科技等措施对农田进行综合治理,将基 | — | 2021-12-22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 — | 2021-12-22 | |
| 聊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促进土地及时有效开发利用,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是指自然资源和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划拨决定书的规定,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产业项目履约监管协议的约定,对已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履行法定职责的活动。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辖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工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议事 | 聊城市人民政府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