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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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湘潭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湘潭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9月15日市人民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代市长胡贺波2021年12月1日湘潭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湘潭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主体负 | 湘潭市人民政府 | 2021-12-01 | |
| 芜湖市铁路客运车站区域综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铁路客运车站区域综合管理,保障交通枢纽功能,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客运芜湖站区域、芜湖南站区域、芜湖北站区域(以下简称“车站区域”)的综合管理。各车站区域范围,由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划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车站区域铁路辖区内的管理工作由铁路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芜湖市高铁站区综合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综管委”),负责统筹协调车站区域综合管理工作。各车站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设立的站区 | 芜湖市人民政府 | 2021-12-01 | |
|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合法、安全、公开、便民的原则,实行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个人守信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 | — | 2021-12-01 | |
|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为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及行政执法部门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分解行政执法职权、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落实责任追究的制度。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坚持党的领导,遵循职权法定、权责统 一、约束与激励并重、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 | — | 2021-12-01 | |
|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应诉规定 为了规范自治区行政应诉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行政应诉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行政应诉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为行政应诉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的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工作,及时解决行政应诉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规范行政应诉办理程序,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工作人员的 | — | 2021-12-01 | |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推进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以及与其配套的出入通道、口部伪装房等附属设施。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实行谁投资、谁使用、谁受益、谁维护,战时由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 | — | 2021-12-01 | |
| 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 为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国家安全机关、保密工作部门、密码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应当保障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网络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的正常发挥,以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 | — | 2021-12-01 | |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 为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情信息资源,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 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或者地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或者地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 旗县级以上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志工 | — | 2021-12-01 | |
| 漯河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消防车通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通行保障水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办法所指消防车通道是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包括市政道路和居民住宅区、在建工地施工现场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车通道等。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的 | 漯河市人民政府 | 2021-12-01 | |
| 湖北省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定 为保障公民和国家、集体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运用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表达情感的权利,维护和谐的社会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国家保护的权利、运用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表达情感的权利和免受污染并享受安静生活与休息的权利,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规定,予以保障。 在本省农村地区和城市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特定区域之外的其他城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燃放烟 | —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