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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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气象安全管理,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确定、气象灾害防御和监督检查等气象安全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是指易遭受暴雨(雪)、寒潮、大风、台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连阴雨、大雾和霾等气象灾害影响,并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或者发生较严重安全 | — | 2023-01-05 | |
| 济南市应急物资保障暂行办法 为了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增强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提高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发放、报废、回收等应急物资保障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应急物资,是指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所需的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专用装备。 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2023-01-05 | |
| 济南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医保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统筹做好上下联动、协同配合工作。各区县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实行依法监管、协同高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2023-01-05 | |
| 济南市门楼牌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门楼牌管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物门楼牌的管理,包括门楼号的编制、使用以及门楼牌的设置、维护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门楼牌,是指建筑物上设置的,标明门楼号的标志牌。门楼号包括门号、楼号、单元号、户(室)号、平房号、平房排号等,系依据依法公布的标准地名编制的建筑物的地址信息。 市公安机关负责统一组织全市门楼牌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区县公安机关负责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民政、行政审批、住房城乡建设、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2023-01-05 | |
| 海北州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规定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自2021年5月31日起,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结合本州实际,将《海北州关于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北政办〔2015〕51号文)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加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保障计生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农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从1160元提高到1360元,所需资金由州财政负担。 农牧区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死亡且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家庭的扶助金从600元提高到1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2023-0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