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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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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设施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社会参与、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
周口市人民政府2025-03-18
浙江省促进涉外商旅往来人员生活便利若干规定
为了完善涉外商旅往来人员生活便利措施,提升涉外服务水平,营造一流国际化营商环境,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因投资、商贸、旅游、学习、人才引进等依法出入境的外籍人员居住、医疗、支付等生活便利的工作。 省人民政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统筹发挥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文化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外事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与边防检查机关以及人民银行、金融监
2025-03-24
眉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眉山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城市建成区和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内,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鼓励农村地区积极探索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模式,具体管理办法由县(区)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本办法所
眉山市人民政府2025-03-19
昆明市水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水文管理,发展水文事业,发挥水文的基础支撑作用,促进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云南省水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文站网规划与建设,水文监测与预报,水资源动态监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监测资料汇交、保管与使用,水文设施与水文监测环境保护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文工作的领导,将水文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资金用于水文基础设
昆明市人民政府2025-03-21
成都市林长制规定
(目的依据)为了保障和促进林长制实施,加强林业园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林长制,适用本规定。 (术语含义)本规定所称林长制,是指分级分区域设立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责任区域内林业园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制度。本规定所称林业园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草地、湿地、城市绿地以及野生动植物等资源。 (遵循原则)实施林长制应当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的原则,实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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