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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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市快递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快递服务的监督管理,保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国务院《快递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快递服务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快递服务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机制。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制定快递业发展促进政策,落实快递服务监督管理措施,推动快递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 | 扬州市人民政府 | 2022-12-18 | |
| 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规定 为了促进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建设技能天津和人才强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职业技能培训以及相关管理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对劳动者开展的职业道德、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的培训活动。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应当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发展为本、传承创新,坚持德技并修、普惠均等,坚持市场引导、政府促进,培育劳模 | — | 2022-12-19 | |
| 宿迁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公厕管理,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方便群众使用,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县中心城区公厕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厕是指在城区公共场所独立设置或者附设于其他建筑物设置,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厕所。主要包括:(一)环卫公厕,是指由公共财政投资建设或者由相关单位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后,由城市管理部门维护管理的公共厕所;(二)社会公厕,是指在车站、码头、广场、文体 | 宿迁市人民政府 | 2022-12-20 | |
| 金华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规范停车场的使用和管理,缓解停车场供需矛盾,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方便公众安全快捷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公交车、货车和危险货物等专业运输车辆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类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 | 金华市人民政府 | 2022-12-19 | |
| 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增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五城区电动自行车赋码数字化管理、黄色号牌附加标识使用管理;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佩戴安全头盔管理。本办法所称五城区是指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 公安交通、大数据管理、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应急管理、城乡建设、商务、邮政管 | 福州市人民政府 | 2022-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