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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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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为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和《湖南省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在一定风险水准下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烈度或者地震动参数。 市、县(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
长沙市人民政府2014-03-11
徐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前款所称废弃食用油脂,是指泔水油、地沟油以及其他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餐厨废弃物治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监督
徐州市人民政府2014-02-19
太原市行政复议规定(市政府令第84号)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制度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事项适用本规定。 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参照同级人民法院办理行政案件的力量配置情况,配备、充实、调剂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建立和完善办
太原市人民政府2014-03-03
苏州市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为完善发展规划体系,规范发展规划编制活动,保障发展规划实施,发挥发展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指导和调控作用,根据《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发展规划,是指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对一定时期、范围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谋划与总体部署。 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相关管理活动,应当坚持遵循规律、统筹兼顾、民主决策、科学管理的原则。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发展规划编制、实施工作的组
苏州市人民政府2014-02-24
石家庄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
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各县(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市、县(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与本部门有关的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14-03-01
石家庄市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灾害防御办法
为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根据《河北省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灾害防御办法》、《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灾害(以下统称气象灾害)的防御,应当遵守本办法。因气象因素引起的衍生、次生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的防御工作,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气象灾害防御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御、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成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14-02-25
汕头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防范行政机关合同风险,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及合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订立、履行合同的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因应对突发事件而采取应急措施,订立行政机关合同的,不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行政机关合同,是指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为了实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一)土地、森林、荒地、水流、海域、滩涂、矿藏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
汕头市人民政府2014-02-20
青岛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高层建筑,是指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二层以上的公共建筑。国家相关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 市、区(市)、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公安机关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公安机关消防机
青岛市人民政府2014-03-25
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办法。 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城乡规划、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
2014-02-23
湖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推广商品条码应用,促进商品流通信息化建设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设计、印刷、应用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通用于国际和国内流通领域,表示商品生产者、商品名称等特定信息的编码以及相应的用于自动识别的标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商品条码的宣传推广,将商品条码应用工作纳入信息化建设内容,逐步建立商品跟踪与溯源系统。 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全省商品条码工作。 市州、县市区质量
2014-02-23
河南省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专职消防队建设与管理,提高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专职消防队的建设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专职消防队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 政府专职消防队由省辖市、县(市、区)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专职消防队由企业事业单位建设。 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的专职消防队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的专职消防队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相关机构管理,单位建设的专职消
2014-03-21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为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指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各民族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鼓励少数民族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将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
2014-02-27
杭州市客运汽车交通治安管理办法
为加强本市客运汽车交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经营者、从业人员和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客运汽车及客运站(场)的交通治安管理。 本办法所称客运汽车,包括公共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以及班车、包车客运车辆。 客运汽车交通治安管理应当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落实自防自治和群防群治的防范措施。 市公安机关是本市客运汽车交通治安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
杭州市人民政府2014-03-20
福建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维护行政区域界线附近地区稳定,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行政区域界线,是指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区域毗邻的各有关人民政府行使行政区域管辖权的分界线。 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 (一)本省与毗邻省的行政区域界线由省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管理; (二)本省范围内设区市之间的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由毗邻的设区市人民政府共同管理; (三)设区市范围内的县级行政区域界线,
2014-02-27
福建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
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办法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军人抚恤优待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障由本级财政负担的军人抚恤优待所需经费,保证抚恤优
2014-03-28
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指导全省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
2014-03-25
福建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使用,促进本省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制、印刷、使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标识,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等的代码和条码标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商品条码工作的领导,将推广使用商品条码纳入当地信息化建设,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
2014-02-27
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
为了规范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在设区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划定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以及在无固定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摊贩,不适用本办法。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应当遵循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综合治理、教育疏导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政府主导、有关部门组成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协调和督
2014-03-25
本溪市禁止居住区违法建设若干规定(试行)
为加强全市居住区管理,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制止和查处居住区违法建设活动,适用本规定。在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单体独立房屋及未经验收但已入住的房屋及非住宅房屋区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本规定所称居住区违法建设,是指在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住宅区内,擅自进行新建、翻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等。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会同市房产局、市综合执
本溪市人民政府2014-02-20
本溪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办法。 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其所属房屋征收管理机构负责下列日常管理工作:(一)依法制定和完善本市房屋征收补偿政策指导意见、规范准则、运行规则与保障机制;(二)依法制定和完善产权调换房屋的规划、建设、调配等配套政策措施;(三)拟定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
本溪市人民政府201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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