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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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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生活居住建筑日照管理暂行办法
为合理、有效利用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生活居住建筑,包括住宅,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居住建筑,中、小学校教学楼,医院、疗养院病房楼,集体宿舍等。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进行建设活动涉及日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生活居住建筑日照的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好生活居住建筑日照管理的相关工作。 生活居住建筑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2013-04-19
武汉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为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地区。 本市临街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开办单位、建设工地建设单位、拆迁工地施工单位、居民住户(以下统称责任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本办法所称“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指责任人在按照本办法划定的“门前
武汉市人民政府2013-04-13
乌鲁木齐市门楼牌管理办法
2013-04-1917:03:09来源:司法局乌鲁木齐市门楼牌管理办法(2013年4月19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19号公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门楼牌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门楼牌的设置、维护及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门楼牌包括门牌和楼牌,门牌是指标示院落、独立门户编号名称的地名标志;楼牌是指标示院落内楼(幢)、单元、户编号名称的地名标志。 门楼牌的设置、维护及管理应当遵循统一管理、方便群众、尊重历史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2013-04-19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管理办法
为加快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的建设和发展,构建循环、生态、便捷、宜居的国家级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以下简称产业区)的规划、建设、开发、运营、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产业区位于本市静海县,具体范围按照经批准的产业区总体规划执行。 产业区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国家级废旧电子信息产品回收拆解处理示范基地、国家进口废物“圈区管理”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
2013-04-16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设施保护规定
为了加强对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的保护,充分发挥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的使用功能,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的保护,适用本规定。 市城市道路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城市道路桥梁设施保护工作。 市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和区县城市道路管理部门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市管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和区县管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的保护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建设、财政、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道路桥梁设施保护的相关工作。 市城市道路管
2013-04-08
四川省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办法
为有效抗御并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适用本办法。前款所称建设工程,包括抗震设防区的建设工程以及非抗震设防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重要公共建筑。 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国家和省的抗震设防要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和有关专业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强制性规定进行抗震设防。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交通运输、
2013-04-03
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实施办法
为实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移民安置实行开发性移民和先移民后建设方针,将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保障移民合法权益,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 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主管机构(以下简称省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省发展改革(能源)、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文化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3-04-09
陕西省水上漂流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水上漂流活动,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水上漂流是指以船、艇、排、筏(以下简称漂流工具)为载体,靠水流动力或者人力,在有一定落差和流速的水域进行的载人运输活动。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水上漂流经营活动。 探险、体育竞赛等非经营性质的水上漂流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水路交通管理机构负责水上漂流运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水上漂流安全监管工作。 未设
2013-05-03
陕西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办法
为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活动,适用本办法。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做到监测到位、预报准确、预警及时、应对高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气象灾害信息共享和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联动
2013-05-03
南京市玄武湖周边地区综合管理办法
(2013年4月9日南京市政府令第293号发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综合管理,维护玄武湖周边地区的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玄武湖周边地区(以下称本地区),其范围包括:东面自龙蟠路以东,北面自龙蟠路至沪宁铁路、中央门立交桥(含南京火车站北广场、小红山客运站),西面自明城墙至中央路(含神策门公园),南面自明城墙至北京东路。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本地区的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本地区的综合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地区的综合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3-04-09
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特色街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夫子庙秦淮风光带特色街区(以下称特色街区)的保护和管理,提升特色街区品位,促进文化、旅游和商贸融合发展,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特色街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在特色街区内从事经营活动,以及居住、办公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特色街区范围包括:东起平江府路(含平江府路两侧),北至建康路南侧,西至中华路(含中华路两侧),南至琵琶街—来燕路—长乐路—钞库街,并包括东水关至中华门段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3-04-19
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保障畜禽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依法列入国家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 畜禽养殖工作应当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扶持、合理布局、规范发展、生态循环、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规模化养殖和标准化生产。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畜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措施加强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
2013-05-06
贵州省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
为促进工业园区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工业园区管理,进一步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业园区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以工业和信息产业为主集聚发展的、享受一定政策的特定区域。 省人民政府对全省工业园区实行统一领导。省人民政府工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业园区的指导、协调、服务、管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工业园区进行服务和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其所设立工业园区的具体管理工作。 工业园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所在地城市
2013-04-19
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道路通行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特种自行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登记、道路通行管理,根据道路交通状况依法对电动自行车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2013-03-29
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
为了预防与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实施的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行为而引发的争议。 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公平合理、及时便民、依法处理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
2013-04-09
广东省海上搜寻救助工作规定
为了规范海上搜寻救助工作,及时、有效搜寻救助海上遇险人员,保障人命安全和海洋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海上搜救责任区内搜寻救助遇险人员、控制海域污染的有关活动。 海上搜寻救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 海上搜寻救助力量的组织遵循就近、快速、有效的原则,实行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自救与互救相结合,军队力量与地方力量相结合的方针。 海上搜寻救助的范围是: (一)
2013-04-03
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 (试行) (2013年3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4号公布 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共设8项一级指标,40项二级指标,108项三级指标;8项一级指标的总分值为100分;各项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的具体分值,由考评主体按照政府与部门分开、区分部门类别的原则,结
2013-04-12
成都市大遗址保护管理办法
(目的依据)为加强成都市大遗址(以下简称市大遗址)的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和《成都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遗址名录)市大遗址为国家大遗址保护成都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宝墩遗址、古城遗址、鱼凫村遗址、芒城遗址、双河遗址、紫竹遗址、盐店古城遗址、高山城址、成都十二桥遗址、金沙遗址、怀安军遗址、云顶山遗址、成都水井街酒坊遗址、成都古蜀船棺合葬墓、王建墓、朱悦熑墓、孟知祥墓、明蜀王陵、黄龙溪明代墓群、青羊
成都市人民政府2013-03-29
本溪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
为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控制城市水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溪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溪城市规划区(不含镇和村庄)内城市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污水、雨水、地下水的接纳、输送、排放和处理。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设施,是指接纳、输送和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雨水的管网、明沟、暗渠、泵站、检查井、雨水井等设施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公共排水设施和自建排水设施,其中公共排水设施是指城市道路红线内的市政排水
本溪市人民政府2013-04-29
北京市农业植物检疫办法
为防止危害农业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的传播蔓延,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生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农业植物检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植物检疫条例》和本办法。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植物检疫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农业植物检疫队伍,加强农业植物检疫基础设施建设,将农业植物疫情监测、调查、控制、扑灭及其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农业植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市和区、县农业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
201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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