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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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城市市区雨水排放管理办法 为了巩固和发展海绵城市建设成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利用雨水资源,根据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白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内雨水排放及其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雨水排放,是指利用雨水排放工程设施,通过对雨水吸纳、蓄渗和缓释,控制雨水径流并加以利用的活动。本办法所称雨水排放工程设施,包括雨水管渠、透水铺装、雨水调蓄和泵站等设施。雨水排放工程设施分为公共工程设施和自建工程设施。公共工程设施是指政府投资或者参与投资建设的为公共服务的雨水排放工程设施;自建工程设施 | 白城市人民政府 | 2020-12-17 | |
| 滨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滨州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秩序,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院前医疗急救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急救站(点)按照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调度,对急危重症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院前医疗急救坚持以拯救生命为原则,坚持救死扶伤,为人民健康服务。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 | 滨州市人民政府 | 2020-12-16 | |
| 沧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市政府、县级人民政府(以下称决策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包括:(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 | 沧州市人民政府 | 2020-12-14 | |
| 滁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为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滁州市城市建成区、南谯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及相关管理活动。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应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属地管理、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 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 | 滁州市人民政府 | 2020-12-17 | |
| 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快递市场管理,保障快递安全,保护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快递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快递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接受快递服务以及对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等活动。 省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地级以上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国家安全、税务、海关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监督管理 | — | 2020-12-14 | |
| 河北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铁路安全管理,防范铁路外部风险,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铁路沿线的安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铁路安全管理应当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物防、技防、人防相结合,构建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管理、路地高效协同、企业主动防范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 铁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铁路安全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 | — | 2020-12-15 | |
| 日照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能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领导,综合协调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 | 日照市人民政府 | 2020-12-15 | |
| 陕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铁路安全管理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铁路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政府统筹、行业监管与属地监管相结合、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铁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保障铁路安全的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 — | 2020-12-16 | |
| 潍坊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保障地下管线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信息与档案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但是,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区等用地红线范围内自用的生产、生活管线以及海域范围内的地下管线除外。 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交通信号、公共视频监控、广播电视、工业等管道线缆及 | 潍坊市人民政府 | 2020-12-17 | |
| 潍坊市公共健身设施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共健身设施管理,满足人民群众健身活动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公共健身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共健身设施,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用财政性资金(含体彩公益金)采购,配建在社区(行政村)、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免费、低收费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公益性健身器材及场地。 公共健身设施建设应当遵循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建管并重、方便群众的原则,并统筹考虑各类 | 潍坊市人民政府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