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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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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珠海市第五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我市深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和调整工作,形成了《珠海市第五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和《珠海市政府职能转移目录》,现决定予以发布施行。对保留、新增和承接省新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实施办法,按照要求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统一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对委托和下放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事项移交和衔接工作,制定规范的实施办法,加强指导、监督;对取消、按程序转报及其他变更管理方式的事项,主管部门不得再进行审批管理,但也要
珠海市人民政府2013-01-08
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
为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对受灾人员开展救助活动,适用《条例》和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风雹(含狂风、暴雨、冰雹、雷电)、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自然灾害等级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分级标准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
2012-12-28
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省政府令第223号)对该文件内容作出修改。 为了加强和规范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专职消防队伍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专职消防队伍包括专职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 本办法所称专职消防队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 政府专职消防队是指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以外,由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的专职消防队;单位专职消防队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专职消防队。
2013-01-0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包括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县(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工伤保险工作,其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有关事务。 财政、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责范围内,负责工伤保险
2013-01-09
无锡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
无锡市人民政府规章下载文字版下载图片版无锡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2012年12月19日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12月31日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无锡市人民政府2012-12-31
太原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市政府令第81号)
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或者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本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适用本规范。 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正文明、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的原则。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拒绝、阻
太原市人民政府2013-01-05
四川省地图管理办法
为加强地图管理,保证地图质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图包括下列向社会公开的地图: (一)纸质地图、电子地图,立体地图、影像地图,互联网地图等; (二)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广告、影视等插附的地图; (三)各类产品附有的地图图形。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编制、审核、互联网地图服务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涉密地图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地图的统一监督管
2013-01-09
石家庄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及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作。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公安派出所负责对本办法所适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12-12-31
陕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
为了实施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校车的安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校车,是指依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专用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专用校车应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颜色和外观标识。 省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具体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
2012-12-28
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
为了实施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范地名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与销名、标准地名的使用、地名标志的设置以及相关的管理与公共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名: (一)行政区划名称。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名称及简称、别名。 (二)居民地名称。居民区(片)、门(楼、单元)牌、户牌及大型建筑物、广场、公共绿地、园林等名称;村以及农、林、牧、渔场等名称。 (三)城镇道路、街、巷以及桥梁、隧道等名称。 (四)自然地理实体名称。高原、平原、沙漠、山地、丘陵、盆
2013-01-04
青岛市地方志工作规定
为了规范地方志工作,发挥地方志传承文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志的编纂、资料管理和开发利用等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专业志书、专业年鉴和相关地情文献。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包括市志和区(市)志。地方综合年鉴是指全面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包括市年鉴和区(市
青岛市人民政府2012-12-28
济南市耕地保护管理办法
为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耕地,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本办法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全市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工作。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的管理工作。农业部门负责耕
济南市人民政府2013-01-04
河北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保证《残疾人就业条例》的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维护残疾人的劳动权利,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残疾人就业,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要求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从事有报酬的劳动。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扶持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帮助、支持残疾人就业,鼓励用人单位超过
2012-12-28
河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
为加强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保障民用航空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适用本办法。 民用机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本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和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民用机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民用航空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
2012-12-28
哈尔滨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
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维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以下统称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管理。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的活动。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约定所出现的质量问题。 建筑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13-01-06
贵阳市城乡规划监察管理规定
为加强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规范城乡规划行政监察,确保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监察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规划监察,是指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依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依法对本辖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活动执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强制性规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并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
贵阳市人民政府2012-12-27
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
为了保障预防接种受种者的权益,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工作,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由人民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疫苗、公民依照人民政府的规定受种疫苗后发生的异常反应,经调查诊断或者鉴定后确认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所涉及的补偿。 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的具体实施。 鼓励建立通过商业保险等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的机制。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实行一次性补偿。
2013-01-10
福建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
为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本省行政区域内和本省驻外省、市的公共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节能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大问题,推动和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
2013-01-04
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办法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依据《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推荐列入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认定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和保护单位的专家评审工作。 第三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市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的组织、管理、协调等工作。 第五条 市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建立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专家组成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 第六条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的成员不少于80
2013-01-05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
依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对省级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加大对行政审批实施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行政审批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力度,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加强对保留审批项目实施的监管。此次公布保留及转报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进入省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各实施单位要向社会公
201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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