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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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管理暂行办法 (目的依据)为了促进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建设和发展,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法定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以下简称商务区)的建设、运营、发展、管理等工作。商务区的具体范围由商务区规划确定。 (基本原则)商务区建设应当坚持党的领导,遵循整体规划、统筹推进、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坚持产城融合、绿色生态发展理念,严格资源节约和环境准入条件,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管理体制)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发展服务局(以 | 成都市人民政府 | 2020-11-20 | |
| 成都龙泉驿汽车产业功能区管理暂行办法 (目的依据)为了促进成都龙泉驿汽车产业功能区建设和发展,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法定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成都龙泉驿汽车产业功能区(以下简称功能区)的建设、运营、发展、管理等工作。功能区的具体范围由功能区规划确定。 (基本原则)功能区建设应当坚持党的领导,遵循整体规划、统筹推进、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坚持产城融合、绿色生态发展理念,严格资源节约和环境准入条件,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管理体制)成都龙泉驿汽车产业功能区发展服务 | 成都市人民政府 | 2020-11-19 | |
| 江苏省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是指在城乡社区及其他特定管理区域之内统一划分网格,整合各方面力量,配备服务管理人员,综合运用人力资源、科技信息化等多种手段,通过网格提供服务和进行管理的活动。 网格化服务管理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原则。 | — | 2020-11-22 | |
| 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 为了防范化解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风险的辨识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以下简称安全风险)的辨识管控和报告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具体行业目录由省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企业是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纳入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安全生产职责和全员安 | — | 2020-11-21 | |
| 日照市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 为了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气象设施,是指气象探测设施、气象信息专用传输设施和大型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等。本办法所称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应当遵循分类保护、分级管 | 日照市人民政府 | 2020-11-20 | |
| 山西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一千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 (三)展览、展销、交流会等;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美食节等; (五)招聘会、推介会、彩票销售等; | — | 2020-11-23 | |
| 山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是指政府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主要包括: (一)社会公益服务; (二)公共基础设施; (三)农业农村; (四)生态环境保护; (五)重大科技进步; (六 | — | 2020-11-23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地震预警活动,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预警系统规划、建设、信息发布、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震预警,是指地震发生后,在破坏性地震波到达可能遭受破坏的区域之前,利用地震监测设施、设备及相关技术,向该区域提前发出警报信息。 地震预警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发布的工 | — | 2020-11-20 | |
| 盐城市河道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和保护,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改善水生态环境,规范河道开发利用,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等)的管理、保护和利用,适用本办法。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河道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河道管理单位,将河道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河道建设、维修养护、管理运行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 | 盐城市人民政府 | 2020-11-24 | |
| 珠海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为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储备工作。 珠海市实行土地储备制度。珠海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按照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统一将尚未出让(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以及通过依法收回、购买、交还、置换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予以储备,并按照土地供应年度计划依法供应土地。 土地储备是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组织前期开发、储 | 珠海市人民政府 | 2020-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