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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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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制定机关 公布日 操作
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
2020-10-16
上海市农药管理规定
(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管理职责) 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对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将农药监督管理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协调解决农药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工
2020-10-14
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市和区人民政府(以下称决策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适用本规定。 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 决策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2020-10-14
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工作,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国家和省确定的重大项目征收土地搬迁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所称被搬迁人,是指征收集体土地所涉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人。 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区人民政府是辖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工作的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内搬迁补偿安置工作。扬州经
扬州市人民政府2020-10-19
长春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为了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吉林省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雷电灾害是指因直击雷、雷电感应、雷电感应的静电、雷电波侵入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本办法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评估等。本办法所称防雷工程是指按照国家、行业规定的防雷设计规范设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0-10-20
长春市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督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的监督管理,规范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的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是指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为餐饮服务单位提供餐饮具回收、洗涤、消毒、包装、储存、配送等服务的活动。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市)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0-10-20
长春市机动三轮车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机动三轮车的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及运输秩序,保障行车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市区范围内机动三轮车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机动三轮车是指除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外,以各种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三轮车辆。包括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电瓶三轮车以及装置其他动力的三轮车和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机动三轮车的管理工作。市公安、城市管理、市场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0-10-20
长春市农村消防管理规定
为加强农村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农村消防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农村是指市、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城区以外的区域。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村消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农村消防工作的支出。鼓励和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农村消防工作。 市人民政府领导本市农村消防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农村消防工作。市、县(市)人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0-10-20
长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维护预售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长春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其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存入、使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买受人所支付的购房款。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日常管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0-10-20
长春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客观、准确、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预防污染事故,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及监管。 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控系统,是指由自动监控设施和监控中心组成的监控系统。监控中心是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通过通信传输线路与自动监控设施连接,用于对重点污染源实施自动监控的计算机软件和设备等。 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是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市重点污染源自动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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