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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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单位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 | — | 2020-09-29 | |
| 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 为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推进绿色出行发展,维护良好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经营、使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指经营者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分时租赁服务的营运自行车;但在公园景区、工业园区、专业批发市场、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等非城市道路区域采用封闭方式经营的除外。 本市推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与公共交通融合发展,构建绿色低碳出行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20-09-21 | |
| 河池市家庭旅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家庭旅馆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旅馆。 本规定所称家庭旅馆,是指以民用自建房屋整幢或整跨建筑为基本接待单位,建筑高度二十四米以下,经营使用总建筑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上、一千五百平方米以下,提供住宿及配套服务的场所。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家庭旅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消防救援部门收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 | 河池市人民政府 | 2020-09-23 | |
| 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实现某一事业发展和政策目标或者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由省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专项资金用于省级发展支出和对设区的市、县(市)的专项转移支付,不包括省级各部门用于正常运转以及履行日常职能所需的业务经费。 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撤销、执行、绩效管理 | — | 2020-09-23 | |
| 江西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维护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推动国家安全机关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合作,共享有关数据和信息资源,督促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职责。 省国家安全机关指导和监督全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 | — | 2020-09-24 | |
| 金昌市物业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营造文明健康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和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新建住宅区和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原有住宅区,应当实行物业管理。配套设施不全的原有住宅区,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筹措资金,组织整治,创造条件,逐步实行物业管理。具备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和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大厦、工业区等其他物业,推行物 | 金昌市人民政府 | 2020-09-28 | |
| 洛阳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实施办法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本办法所称服务型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上,突出事前违法风险防控和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优先,将管理、执法和服务有机结合,推进实现法律效果 | 洛阳市人民政府 | 2020-09-27 | |
| 青岛市农业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农业废弃物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利用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农业废弃物,是指在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所产生的废弃物总称,包括农药包装废弃物、肥料包装废弃物、废旧农用薄膜、病死畜禽、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蔬菜尾菜等。本办法所称农用薄膜,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地面覆盖薄膜和棚膜等。 农业废弃物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 | 青岛市人民政府 | 2020-09-18 | |
| 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为规范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合理利用户外广告资源,净化城市市容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和《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城市道路、公路、交通等设施和交通运输工具、升空器具以及其他户外载体,直接或者间接介绍商品、服务或者公益性内容的设施。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的设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市城市管理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户外广告设 | 武汉市人民政府 | 2020-09-20 | |
| 武汉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和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本办法所称停车设施,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及相关设施,不包括城市道路停车泊位。 停车设施建设遵循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统一规划、社会参与、有序建设的原则。 市人民政府建立停车设施规划和建设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是本辖区停车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停车设施建 | 武汉市人民政府 | 2020-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