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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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蚌埠市快递设施管理办法 为了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加强对快递设施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国务院《快递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用于快递经营服务的快递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等活动。本办法所称快递设施,是指快件处理场所、快递服务车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服务场所等设施。 快递设施管理应当遵循服务便民、绿色发展、鼓励竞争和自律诚信的原则。 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市快递设施实施监督管理。公安、国家安全、海关、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互相配合,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 蚌埠市人民政府 | 2020-01-15 | |
| 衡水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 为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管理,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科学开发空中云水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和管理人工影响天气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人工影响天气,是指为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合理利用气候资源,在适当条件下通过科技手段对局部大气的物理、化学过程进行人工影响,实现增雨雪、防雹、消雨、消雾、防霜等目的的活动。 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统一领导、科学规范 | 衡水市人民政府 | 2020-01-13 | |
|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向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赋予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权限的决定 为全面推进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通过简政放权激发创造活力,增强区域经济发展竞争力,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向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赋予11项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权限(以下简称“市级管理权限”)。 一、总体要求根据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发展的实际需要,以体制放活、环境做优、产业做强、管理创新为出发点,将有利于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市级管理权限赋予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行使,加快形成权责明晰、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系。 二、基本 | 青岛市人民政府 | 2020-01-12 | |
| 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 为了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规定所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以压燃式、点燃式发动机和新能源为动力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应当坚持源头控制、防治结合、公众参与、排污担责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 | — | 2020-01-16 | |
| 益阳市中心城区养犬管理规定 (2020年1月11日益阳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公布) 为了规范城市养犬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促进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中心城区犬只的饲养、经营与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养犬人,是指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本市中心城区的范围依照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确定。 养犬管理遵循政府部门监管、基层组织参与、养犬人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原则。 市人民政府领导中心城区养犬管理工作,建立养犬管理工 | 益阳市人民政府 | 2020-01-11 | |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暂行规定 为了保障和促进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建设郑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充分发挥其自主创新示范带动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的规划建设、创新发展、服务保障等,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高新区是指市人民政府确定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统一管理的区域。 坚持创新驱动和开放先导战略,将高新区建成开放创新先导区、技术转移集聚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创新创业生态区、创新创业人才密集区、科技金融创新实验区、依法治理先进区、智慧社会先行区,建成具有 | 郑州市人民政府 | 2020-01-17 | |
| 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规定 为加强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火车站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郑州火车站地区(以下简称火车站地区)的管理工作。火车站地区管理范围包括北至二马路立交桥南桥头,南至大同路南侧沿街单位和一马路邮政局南围墙,东至福寿街东侧,西至火车站西广场的范围。火车站地区管理范围外围一定区域可以划定为监管区,具体范围和界线由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火车站地区的综合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市政设施和园林绿 | 郑州市人民政府 | 2020-01-17 | |
| 郑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为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在一定风险水准下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使用和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坚持预防为主、分类管理、科学确定、依法监管的原则,全面提高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能力。 市、县(市)、上街区地震工 | 郑州市人民政府 | 2020-01-17 | |
| 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规范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建设费用。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是指按照国家、省规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价或者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约定工程合同价,编制竣工 | 郑州市人民政府 | 2020-01-17 | |
| 郑州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 为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节约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市水泥生产和使用应当遵循限制袋装、鼓励散装的原则,提高水泥散装率,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 市、县(市)、上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和预拌混 | 郑州市人民政府 | 2020-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