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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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为加强地下管线管理,合理开发和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保障地下管线安全有序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城市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各种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用于敷设上述管线的综合管廊。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维护、信息和档案管理等活动,但地下国防通讯管线,海域的地下管线以及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区等用地红线范围内自用的生产、生活地下管线除外。法律、法规 | 东莞市人民政府 | 2019-12-31 | |
| 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 为加强城市管理,维护城市秩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优化执法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在浙江省杭州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复函》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市区范围。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经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批复同意,并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相对的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市人民政府和各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本辖区内按本办法的规定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各区城市管 | 杭州市人民政府 | 2019-12-31 | |
|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市绿化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绿化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市城市绿化管理机构受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绿化养护和绿化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管理;市城市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受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绿化工程的质量及安全监督管理。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植树造林、认建认养树木绿地、参与养护管理、绿 | 杭州市人民政府 | 2019-12-31 | |
| 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区范围内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因建筑工程、拆房、市政设施施工、物料运输及堆放和道路挖掘、养护、保洁等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 建筑工程、拆房、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住房保障和房 | 杭州市人民政府 | 2019-12-31 | |
| 杭州市市民卡管理办法 为了方便市民办理个人相关社会事务,提高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效能,保障杭州市市民卡(以下简称市民卡)的有序发行和有效使用,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市民卡,是指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发放给杭州市民用于办理个人相关社会事务和享受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和虚拟电子卡。市民卡具有信息存储、信息查询、交易支付等基本功能。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民卡的申领、制作、发放、使用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杭州市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民卡系统建设与应用的规划、协调、宣传和监督管理工作。杭州市信息资源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市民卡相关信息的采集、存储、 | 杭州市人民政府 | 2019-12-31 | |
| 杭州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 为规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下简称预警信号)的发布与传播,有效防御和减轻突发气象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布与传播预警信号,应当遵守本办法。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外的其他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与传播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预警信号,是指市、县(市)、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为有效防御和减轻突发气象灾害而向社会公众发布的警报信息图标。预警信号的名称、图标、含义及其相关防御指南,按 | 杭州市人民政府 | 2019-12-31 | |
| 杭州市危害食品安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为鼓励公众举报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举报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奖励,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指本市市场监督管理、农业、渔业、质量技术监督、林业、卫生等依法具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资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级予以保障,并纳入年度预算,用于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 杭州市人民政府 | 2019-12-31 | |
| 廊坊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和管理,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文物工作应当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 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文物保护工 | 廊坊市人民政府 | 2019-12-31 | |
| 廊坊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和销毁处置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坚持教育引导、严格管控、综合治理的原则。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保、综合执法、建设、房管、交通、工商、教育、民政等部门参加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运 | 廊坊市人民政府 | 2019-12-31 | |
| 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 为规范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的规划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特区范围内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和容积率的规划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用地使用性质,按照国家有关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进行分类;所称的建设用地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计容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净(实)用地面积的比值。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办法,并负责市区(濠江区除外)建设用地 | 汕头市人民政府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