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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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宁市地震监测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地震监测活动的管理,提高地震监测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 地震监测工作是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公益事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地震监测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简称市、县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级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地震监测信息的传输和本辖区内地 | 西宁市人民政府 | 2009-01-08 | |
| 西藏自治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水库等通航水域从事航行、停泊、作业以及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原则,保障水上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 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自治区海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区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 | — | 2008-12-25 | |
| 苏州市金鸡湖保护管理办法 为加强金鸡湖区域的管理,保护金鸡湖水质,维护、改善和美化区域环境,促进金鸡湖风景资源的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金鸡湖区域的保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金鸡湖区域包括金鸡湖水域、湖心岛、环湖景观绿化区域等,具体范围由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管理委员会划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金鸡湖区域的保护管理遵循统筹兼顾、科学利用、保护优先、协调发展的原则。 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金鸡湖区域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园区城市管理部门是金鸡湖区域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金鸡湖区域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 | 苏州市人民政府 | 2008-12-24 | |
| 四川省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其专业保障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根据《国防交通条例》、《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以下简称专业保障队伍),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内按一定建制组建的,在战时和平时特殊情况下执行人员物资运输、交通工程设施抢修抢建及通信保障等任务的组织。 专业保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类组建、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原则。 专业保障队伍执行国防交通保障任务时, | — | 2009-01-10 | |
| 石家庄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为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本办法所称古树,是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凡树龄在三百年以上的树木为一级古树;其余的为二级古树。本办法所称名木,是指珍贵、稀有、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古树名木的具体保护管理工作,接受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和指导。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财政、林业、交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 2008-12-23 | |
| 深圳市中小学校外配餐管理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98号《深圳市中小学校外配餐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四届一二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市长许宗衡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深圳市中小学校外配餐管理办法(2008年12月2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98号发布) 为规范我市中小学校外配餐工作,保障学生安全、卫生、健康用餐,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中小学校外配餐及其管理活动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校外配餐服务,是指企业接受学校或者中小学校学生监护人委托,为提供中小学生 | 深圳市人民政府 | 2008-12-29 | |
| 深圳市学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97号《深圳市学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四届一二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市长许宗衡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深圳市学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四届一百二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保育教育质量,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办法。 凡在本市从事学前教育及其管理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教育行政部门是学前教育的主管部 | 深圳市人民政府 | 2008-12-29 | |
| 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为加强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管理,保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装饰装修,是指装饰装修人使用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内部和外表进行修饰处理的活动,包括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和住宅装饰装修。 本办法所称装饰装修人,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业主或者使用人。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以及实施对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对有文物保护价值或者纪念意义的建筑进行装饰 | — | 2009-01-15 | |
| 山东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管理,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与救援等防震减灾工作。 本办法所称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是指存在发生破坏性地震危险或者受破坏性地震影响,可能造成严重地震灾害损失,需要强化防震减灾工作措施的地区和城市。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分为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 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由国务院 | — | 2009-01-15 | |
| 厦门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为规范和监督行政处罚实施部门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处罚实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违法行为作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何种幅度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权限。 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处罚法定、公开、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同类当事人,行政处罚实施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 | 厦门市人民政府 | 2009-01-17 | |
| 南宁市国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南宁市国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已于2008年12月9日经市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市长:黄方方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南宁市国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pdf | 南宁市人民政府 | 2008-12-31 | |
| 昆明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资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村(居)委会、组(社区)成员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形式设立的独立核算的组织。 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支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资源,合理开发,壮大经济实力。 | 昆明市人民政府 | 2009-01-10 | |
|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和住房消费,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等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 | 淮南市人民政府 | 2008-12-29 | |
| 湖北省地图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地图编制、审核管理,保证地图质量,加强地图市场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开地图的编制、审核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地图,包括纸质地图、电子地图及其他形式的地图。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图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图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图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登记注册、流通领域的地图产 | — | 2008-12-25 | |
| 合肥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搞活我市房地产市场,规范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行为,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进程,根据省政府《安徽省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市区(含开发区)职工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及职工享受国家优惠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安居房、解困房、集资建造的住房(以下统称已购公有住房)首次进入市场交易的,适用本办法。 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合法的原则。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工 | 合肥市人民政府 | 2009-01-16 | |
| 杭州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 为加强对气象灾害的防御,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预防、监测、预警和有关应急处置等气象灾害防御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因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造成的灾害,以及因气象因素引起的洪(积)涝、地质灾害、风暴潮、森林火灾、环境污染、生物灾害等次生灾害、衍生灾害。 | 杭州市人民政府 | 2008-12-29 | |
| 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地区范围: (一)城市为市行政区(不含建制镇)的区域范围; (二)县城为县城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 (三)建制镇为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 (四)工矿区为工商业比较发达,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工矿园区区域范围。 凡在 第二条所列地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按《条例》及本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 — | 2009-01-04 | |
| 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 为了规范地方志工作,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志的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地方志,是指省、市州、县市区编纂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纂地方志所需经费由本级 | — | 2009-01-14 | |
| 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 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已建和在建的电力设施的保护。 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协调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依法委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负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电力管理部门做好本辖区内 | — | 2009-01-15 | |
| 福建省“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办法 为了加强我省“中国丹霞”自然遗产的保护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较高科学、美学和保护价值且列入“中国丹霞”世界自然遗产系列提名地的泰宁、连城冠豸山自然遗产的保护和管理。 “中国丹霞”自然遗产的保护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中国丹霞”自然遗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对“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 省、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中国丹霞”自然遗产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 — | 2009-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