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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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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县城、镇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房地产开发应当严格执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
东营市人民政府2019-12-31
杭州市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预防和减少因钱塘江潮汐引发的人身伤害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加强钱塘江沿岸的公共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市区范围内的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钱塘江水域的水上交通、渔船防潮安全管理适用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适用本办法。钱塘江南岸萧山区小砾山下游、北岸西湖区社井下游为防潮安全管理范围。 本市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实行全市统筹协调、区人民政府负主要责任、安全防范为主的原则。 市人民政府设立钱塘江防潮安全议事协调机构,
杭州市人民政府2019-12-31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督办法
为了规范营商环境监督活动,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营商环境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营商环境监督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营商环境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将营商环境监督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所属机构、下级部门以及依法监督管理的单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情况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营商环
2019-12-30
济宁市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共停车场的管理,规范公共停车秩序,改善城区停车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任城区、兖州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公共停车场的设置、经营、管理以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公共交通、道路客货运输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等专用停车场的使用和管理不适用本办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机动车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配建的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的公共停车场以及在城市道路上规划设置的公共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
济宁市人民政府2019-12-29
济宁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乡建设档案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城乡建设档案,发挥城乡建设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档等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建设档案的形成、报送、接收、收集、保管、利用和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乡建
济宁市人民政府2019-12-29
临沂市会展业促进办法
为了规范会展活动,优化会展业市场环境,促进会展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会展业的服务与促进、会展活动的管理与规范,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会展业,是指通过在特定场所和一定期限内举办会议、展览、展销、节庆等活动,为参与者提供各类会议、展示推介、经贸洽谈、文体交流、休闲娱乐等服务的综合性产业。 会展业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平竞争、行业自律的原则。 市人民政府将会展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规划,推动会展业与城市建设、商贸物流、文化旅游、金
临沂市人民政府2019-12-30
南通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为了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民身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市区范围内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扬尘污染防治遵循政府主导、业主负责、部门监管、公众参与的原则。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进行创新。 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履行下列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职责:(一)落实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已动迁未收储
南通市人民政府2019-12-30
庆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指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包括以下事项:(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四)决
庆阳市人民政府2019-12-30
日照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消防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管理、使用和保障,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专职消防队,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组建,承担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消防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的队伍。本办法所称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本办法所称政府专职消防
日照市人民政府2019-12-30
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
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城区内犬只的饲养、经营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区,是指西陵区(含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点军街道、猇亭区古老背街道以及夷陵区城市建成区所在区域。军用、警用犬只以及动物园、科研机构等单位特定用途犬只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城区养犬管理实行政府部门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本市及各区人民政府(含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宜昌市人民政府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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