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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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蚌埠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实施城市化管理区域内从事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及管理活动。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包括建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建设工程垃圾是指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修缮或者拆除等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废弃物;装修垃圾是指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和其他废弃物。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 | 蚌埠市人民政府 | 2019-12-11 | |
| 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一)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明确相应机构及人员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二)为女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环境、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 (三)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和心理健康知 | — | 2019-12-10 | |
| 拉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市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可以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本市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内部工作制度、人事任免决定、对具体事项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以及向上级行政机关的请示、报告等,不 | 拉萨市人民政府 | 2019-12-09 | |
|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 (立法目的) 为了规范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退出以及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指符合国家住房保障有关规定,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限制使用范围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面向符合本市规定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管理职责)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住房保障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政策、规划和计划 | — | 2019-12-09 | |
| 沈阳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再生水利用工作的管理,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再生水的利用,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再生水是指对经过或者未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集纳雨水、工业排水、生活排水进行适当处理,达到规定水质标准,可以被再次利用的水。本办法所称再生水利用设施,包括再生水厂、加压泵站、输配管网、供水机以及其他相关设施。 再生水利用实行节水优先、统筹规划、强化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 | 沈阳市人民政府 | 2019-12-12 | |
| 西宁市客运治安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客运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客运经营者、所有者、从业人员和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客运车辆及客运站(场)的治安管理。 本办法所称客运车辆,包括公交车、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车、城市旅游客车和其他从事客运经营的车辆。 客运治安管理应当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自防自治和群 | 西宁市人民政府 | 2019-12-12 | |
| 宜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大气污染,净化市容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适用本规定。海关、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燃放烟花爆竹除外。 本市对烟花爆竹燃放实行禁限管理:(一)宜春市中心城区北至三水大道、宜春经开区春一路,西至教体新区、宜万高速、银岭路、新320国道,东至宜安公路、金桥贸易广场片区、环城东路、宜春经开区宜创路,南至王华村、农牧实验场、规划仰山路,全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界限以市人民政府 | 宜春市人民政府 | 2019-12-12 | |
| 长春市畜牧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畜牧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长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屠宰加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动物诊疗,生鲜乳收购,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等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 长春市人民政府 | 2019-12-09 | |
| 珠海经济特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精细化管理,规范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清扫保洁活动。城市道路的范围由各区人民政府报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由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的指导、监督、考评。区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的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务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 | 珠海市人民政府 | 2019-12-10 | |
| 珠海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便利,维护良好的城市公共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经营、服务、使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坚持属地管理、企业负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原则。 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区城市管理部门)依职责分工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秩序、依法查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影响市容的违法行为。发改、公安、建设、交通、教育、市场监 | 珠海市人民政府 | 2019-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