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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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为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等决定: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 (三)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的; (四)需经听证程序作出的; (五)案件情 | — | 2019-12-01 | |
|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建设与维护管理,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的规划、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下简称单建人防工程)和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平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战时 | — | 2019-12-03 | |
| 淮南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147号令修订) 为加强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控制白蚁危害的发生和蔓延,消除蚁害隐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白蚁防治,是指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房屋的白蚁预防处理和已建房屋建筑的白蚁灭治。 市、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其所属的白蚁防治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白蚁防治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白蚁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白蚁防治机构应当 | 淮南市人民政府 | 2019-12-02 | |
| 淮南市存量房网上交易与资金监管规定(147号令修订) 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存量房经纪和交易行为,保障存量房交易安全,维护存量房买卖双方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存量房网上交易与资金监管,适用本规定。存量房是指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房屋。 市、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存量房网上交易与资金监管工作,其所属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负责存量房网上交易与资金监管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存量房网上交易与资 | 淮南市人民政府 | 2019-12-02 | |
| 南充市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置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县城)规划区内户外广告设施的规划设置与监督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是指利用下列载体,以文字、图像、声音、电子显示装置、实物实体造型等表达方式,向户外公共空间发布广告的行为:(一)建筑物及其附着地块、附属设施;(二)桥梁、广场、隧道、轨道交通线等构筑物及其配套设施;(三)道路、城市绿地、水域 | 南充市人民政府 | 2019-12-03 | |
| 淄博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城乡环境卫生,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单位、个体经营户(以下统称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废料、废弃食用油脂和油水混合物。 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运、处置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餐厨废弃物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行分类投放、统 | 淄博市人民政府 | 2019-12-02 | |
| 淄博市节约用水办法 为了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节约用水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节约用水应当遵循统一规划、总量控制、合理配置、综合利用、提高效率的原则,实行计划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节约用水制度,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约用水机制。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把节约用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节约用水投入制度,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设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 | 淄博市人民政府发布 | 2019-12-02 | |
| 淄博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办法 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本办法所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指最严格的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以及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政府主导、依法管水、统筹治水、科学用水的原则。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 | 淄博市人民政府发布 | 2019-12-02 | |
| 淄博市小型水库管理若干规定 为了加强小型水库管理,发挥小型水库的功能和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小型水库,是指总库容为1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库。其中,总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为小(1)型水库;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100万立方米以下的为小(2)型水库。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小型水库管理纳入公益事业范畴,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经费,协调解决小型水库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 淄博市人民政府 | 2019-12-02 | |
| 淄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为了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是指本市各级政府预算内资金以及其他政府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对建设项目的开工前审计、预(概)算执行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以及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适用本办法。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进行建设项目审计,应当遵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 市、区县审计机关是建设项目 | 淄博市人民政府 | 2019-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