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云
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每页
标题 制定机关 公布日 操作
云南省煤矿安全事故伤亡赔偿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监察,落实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事故伤亡人员或者其家属获得赔偿,防止和减少煤矿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生产活动的各类企业。 本规定所称事故伤亡人员,是指与煤矿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因煤矿安全事故造成伤亡的从业人员。 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为其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后,事故伤亡人
2005-03-21
银川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为了规范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提高立法工作效率,保证政府规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政府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政府规章,是指本市政府根据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程序制定,以市政府令形式发布,用于规范行政行为,调整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关系,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政府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 银川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法制办)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制定政府规章应当
银川市人民政府2005-04-16
银川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为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根据《银川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是指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对下级行政执法部门或者行政管理相对人以及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部门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情况所进行的评议考核。 下列行政执法部门适用本办法:(一)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二)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三)在银的自治区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四)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组织;(五)行政机关依法委托执法的组织。 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制工作机构在本
银川市人民政府2005-04-16
银川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为了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和纠正行政执法过错,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银川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过错,是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受委托执法的组织)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法行使职权,给当事人造成实际损害,情节较重的行政执法违法案件。 银川市各级行
银川市人民政府2005-04-16
银川市行政执法公开规定
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银川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银川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行政执法公开,是指行政执法部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行政行为,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以外,都应当依法予以公开的工作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2005-04-16
银川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办法
为加强行政执法协调工作,促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 一、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保障政令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市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市行政执法部门与下级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在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或者其他问题的协调适用本办法。前款所称的行政执法部门包括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银川市人民政府是我市行政执法协调机关。银川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行政执法协调的具体工作。 行政执法协调的范围是:(一)两个或者两个以
银川市人民政府2005-04-16
银川市人民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解释规定
为了正确实施银川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范其解释工作,维护法制统一,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解释,是指对规章和以市政府名义发布或批准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明确界限所做出的规定,以及行政执法活动中具体适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做的答复。 市政府统一行使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解释权。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具体工作。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解释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公正合理;(二)解释内容符合规章的本意;(三)符合本规定程
银川市人民政府2005-04-16
银川市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
为规范本市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审查,根据国务院《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市政府所属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所属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内部工作制度、人事任免决定、对具体事项的行政处理决定等文件不适用本规定。 市政府所属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备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具体工作。规范性文件的报备机关是规范性文件制定机
银川市人民政府2005-04-1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窃电办法
为了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保护电力企业和用电户的合法权益,维护供用电秩序,保障电力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窃电行为的预防和查处。 本办法所称窃电是指以非法占有电能为目的,采用隐蔽或者其他手段实施的下列不计量或者少计量用电的行为: (一)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或者其他用户的用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二)绕越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三)伪造或者开启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四)故意损坏用电计量装置; (五)故意使用电计量装置不准
2005-04-09
西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管理,应遵循本办法。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政策性贷款。自住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二手房、集资建造住房、房改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结合、先存后贷、贷款担保和自愿的原则。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为西宁地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机构。 个
西宁市人民政府2005-06-14
沈阳市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规定
为加强城市管理,维护城市秩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优化执法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经国务院授权,并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具体行使本市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各区、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沈阳市人民政府2005-04-25
湖北省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
为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利,弘扬中华民族扶残助残的人道主义精神,促进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发展进步的成果,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凡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人标准,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居住在本省的,享受本规定的优惠待遇。 符合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经征得本人同意由乡(镇)政府实行集中供养;符合社会救
2005-04-01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2005-03-28
河南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
根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以乞讨为生或者行乞敛财等人员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救助对象。 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省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法规、规章。 省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以下简称救助站),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救助站,未设救
2005-05-18
海口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殡葬管理,促进社会文明建设,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和《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丧葬活动及殡葬管理、服务工作的单位和个人,适用本办法。 我市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保护生态环境;革除丧葬陋俗,文明节俭治丧。 各级人民政府行使本辖区内社会殡葬事务的管理权,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保障殡葬改革必须的经费。 各级民政部门是本辖区殡葬管理的主管部门,对殡葬工作实行监督管理。市民政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殡葬管理机构对违反本办法的
海口市人民政府2005-06-28
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
为加强国家对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适用本办法。 取得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或村庄、集镇规划。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农用地转用指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流转 (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或村庄、集镇规划的; (二
2005-06-23
大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扩大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适用本办法。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市政府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对中小企业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中小企业工作进行指导和服务。各区、市、县政府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统称先导区)管委会及其所属的中小企业工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大连市人民政府2005-05-09
成都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
(目的依据)为建立和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加强城市绿化的保护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和《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制定本办法。 (绿线概念)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管理部门)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绿线的划定。市和区(市)县园林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规划、建设、土地、水利、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
成都市人民政府2005-06-17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为了保障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时得到基本医疗,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适用本规定。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时间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医疗保险工作,组织实施医疗保险制度,负责医疗保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险工作的管理和监
2005-06-06
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本市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包括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及其附属桥梁。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城市道路管理工作。市交通路政部门具体负责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及其附属桥梁的建设、养护维修的监督管理,并指导区、县城市道路管理工作;区、县交通路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次干路和支路及其附属桥梁的建设、养护维修的监督管理。 规划、
2005-06-01
显示 70017020 条,共 7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