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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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节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市人民政府规章程序办法 毕节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毕节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市人民政府规章程序办法》已经2018年5月22日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市长2018年6月7日毕节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市人民政府规章程序办法 为了规范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市政府规章程序,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毕节市地方立法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省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结合本市 | 毕节市人民政府 | 2018-06-07 | |
| 成都市公共数据管理应用规定 (目的依据)为规范与促进公共数据发展,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和共享开放,提升面向民生、面向经济、面向城市治理的公共数据应用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本市辖区内公共数据采集生产、加工整理、开放共享和管理使用等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公共数据,是指政务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和管理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字、数据、图像、音频、视频等各类信息资源。 (管理原则)公共数据管理应用应当遵循“统筹协调、集约建设、 | 成都市人民政府 | 2018-06-06 | |
| 甘肃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的建设安全、线路安全管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对铁路安全管理活动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铁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铁路安全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定期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综合治理。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 | — | 2018-06-04 | |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省政府决定,取消31项行政权力事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制定监管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本决定自2018年7月15日起施行。 附件: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表 | — | 2018-06-15 | |
| 黄山市河湖长制规定 为了推进河湖长制实施,促进水域环境综合整治,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湖泊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河湖长制,是指在相应水域设立河长湖长(以下简称河长),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本规定所称水域,包括江河、湖泊(含人工湖)等水体。 推行河湖长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本市建立市级、县级、乡级、村级四级河长体系。重 | 黄山市人民政府 | 2018-06-11 | |
| 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以下简称政府各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机关事务,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的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管理等相关事项。 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按照《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执行。 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遵循集中统 一、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明确负责本级机关事 | — | 2018-06-05 | |
|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办法 为了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健康发展,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推广、应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以非粘土为原料生产的,有利于节约土地和资源综合利用,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建筑功能,符合建筑安全、质量和环保标准的墙体材料。 新型墙体材料的范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确定。 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应当遵循促进循环 | — | 2018-06-13 | |
|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机动车停放费和其他服务收费。 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 | — | 2018-06-02 | |
| 襄阳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 为加强城市管线管理,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保障城市管线有序建设及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中心城区管线(以下简称“管线”)的规划、建设、维护、信息管理等工作。本办法所称管线,是指建设于地上或者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各类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集中敷设上述管线的综合管廊。 管线管理遵循统一规划、统筹建设、信息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 | 襄阳市人民政府 | 2018-06-01 | |
| 岳阳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 岳阳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岳阳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5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市长李爱武2018年6月25日岳阳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 为规范政府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安全及自然资源持续有效利用,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及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合同,是指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行政管理、 | 岳阳市人民政府 | 2018-0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