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云
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每页
标题 制定机关 公布日 操作
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国务院批准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城市水资源的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并编制城市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2025-06-24
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提高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及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客运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及其管理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依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出租汽车客运,是指使用5座以下小型客车,按照乘客要求提供客运服务,以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的经营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工作的领
2025-06-24
成都市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办法
(目的依据)为了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依法接受行政机关委托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组织)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术语含义)本办法所称行政裁量权基准是指行政机关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政管理实际,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裁量空间的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向社
成都市人民政府2025-07-01
成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目的依据)为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促进依法行政,维护法治统一,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术语定义)本规定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行政公文。规范性文件分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含办公机构)以
成都市人民政府2025-07-29
重庆市公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以下简称超限超载治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超限,是指货物运输车辆的车货外廓尺寸、轴荷、总质量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交通标志标明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 本办法所称的超载,是指货物运输车辆载物超过车辆行驶证核定的载质量。 超限
2025-06-21
佛山市投资促进办法
为了吸引和促进投资,优化投资服务,平等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投资促进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直接或者间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投入资金、实物、技术等活动。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投资促进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投资促进工作,明确投资总体目标和重点方向,制定和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政策措施。投资促进部门负责投资促进具体工作,牵
佛山市人民政府2025-07-18
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适用本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包括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本规定所称特殊建设工程,是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 所列的建设工程。本规定所称其他建设工程,是指特殊
杭州市人民政府2025-07-08
河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为了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雷减灾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防护、科普宣传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等。 防雷减灾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
2025-07-24
河北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的社会科学素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社会科学普及,是指采取公众易于接触、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普及社会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活动。 社会科学普及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公众参与、资源共享、鼓励创新的原则。 社会科学普及是公益事业,支持和参与社会科学普及
2025-07-24
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改善人居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
黄山市人民政府2025-06-30
黄山市月潭水库水域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月潭水库水域(以下简称水库水域)的保护和管理,维护水库水域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水库水域的保护和管理。本办法所称水库水域,是指月潭水库实际征地线范围内水域及环水域100米(水平投影距离)岸线内的陆域范围。 水库水域的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黄山市、休宁县(以下简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库水域保护和管理工
黄山市人民政府2025-07-21
吉林省航道管理办法
为加强航道管理,改善通航条件,保证航道畅通和船舶航行安全,充分发挥内河航运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已通航和规划通航的航道、航道设施及其他与通航有关的设施。 全省通航河流分为主要通航河流和一般通航河流。 主要通航河流包括:嫩江、松花江、第二松花江、鸭绿江和图们江(含界河)。 一般通航河流是指除主要通航河流、专用航道以外的通航河流。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航道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的领导,在统筹兼顾、综合利用水资源
2025-06-19
吉林市行政执法委托规定
《吉林市行政执法委托规定》已经2025年7月3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8月20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委托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执法委托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委托,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其行政执法职权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使的行为。 行政机关确因工作需要,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依据本规定实施行政执法委
吉林市人民政府2025-07-03
江苏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办法
为了规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活动,预防和减少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公众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对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事后恢复等工作,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事故灾难或者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
2025-06-25
江西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增强审计整体监督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依法属于本省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绩效管理等实施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防范风险、提质增效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国有企业,包
2025-07-25
昆明市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应当遵循改革创新、产业集聚、开放合作、节约集约、特色发展的原则,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和服务体系,实施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集中治理,发
昆明市人民政府2025-07-09
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办法
(目的和依据) 为了推进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国家战略,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以下简称商务合作区)。 商务合作区按照国家规定,在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区和口岸限定区域管理制度基础上,叠加特定封闭区域人员跨境流动便利化政策措施和商务服务功能。 (发展定位和目标) 商务合作区建设应当以便利国际商务交流的新平台、服务资源要素汇聚的新载体、推动长
2025-07-01
唐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唐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已经2025年6月20日市政府16届第5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唐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县级人民政府(以下称决策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称决策事项)包括:(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
唐山市人民政府2025-07-28
西安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维护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既有建筑幕墙,是指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由面板与支承结构体系组成,具有规定的承载能力、变形能力和适应主体结构位移能力,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墙体结构或者装饰性结构。 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应当遵循业主负责、属地监管、预防为主、规范治理的
西安市人民政府2025-07-12
西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保障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市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为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布,涉及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权利义
西安市人民政府2025-07-12
显示 6180 条,共 7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