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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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为了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和发挥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和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成果。 本省行政区域内或者隶属本省管理的各级各类学校(含校区)、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省教学成果奖。 省教学成果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应当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 | — | 2025-11-07 | |
|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为了奖励在本省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科技支撑,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重大事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省委。 河北省设立河北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称省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应当与国 | — | 2025-11-07 | |
| 江苏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全省物资储备活动,健全物资储备体系,提高防范风险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物资储备的规划、计划、收储、储存、轮换、动用及其保障监督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负责储备的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能源、矿产品原材料、应急物资等。 法律、法规、规章对能源、粮食、药品等物资储备另有规定的,还应当依照其规定执行。 物资储备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遵 | — | 2025-11-01 | |
| 西藏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和规范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综合保障的原则,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依法承担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等工作,是国家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 | — | 2025-10-31 | |
| 中山市爱国卫生工作办法 为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城乡环境卫生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预防控制疾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推进健康中山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本办法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动员全民参与,以改善社会卫生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控制危害健康因素,增强城乡居民体质,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质为目的的社会性、群众性卫生活动,包括环境卫生治理、厕所建设管理、病媒 | 中山市人民政府 | 2025-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