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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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绿化条例》实施细则 为了推动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拓展城乡绿化空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济南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市、区县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绿化建设管理的监督工作。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市年度绿化工作计划向各区县绿化主管部门下达绿化任务,并做好对区县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的考核。 城乡绿化应当根据本市自然地理气候条件、植被生长发育规律、生活生产生态需要,科学选择、合理配置绿化树种草种,突出地域化特色。减少使用有飘絮等严重影响环境质量的树种,人员活动密集区不宜栽植杨、柳(雌株)树,确需栽植的应当选择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2023-09-13 | |
| 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为保护森林植物,防止危险性病虫害传播蔓延,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制定本办法。 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其执行机构是承担森林植物检疫具体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县(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其执行机构是所属的森林植物检疫机构。 各级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检疫员。在检疫任务较重的苗圃、林场、种子园、母树林基地等单位,可以聘请兼职检疫员,配备必要的检疫设施。兼职检疫员的推荐、考核、审批办法由省人 | — | 2023-09-21 | |
| 滨州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加强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城镇规划区内依法建设并交付使用的房屋的使用安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房屋附属的消防、电梯、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信、抗震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以及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房屋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属地管理、防治结合、合理使用、确保安全的原则。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房屋使用安 | 滨州市人民政府 | 2023-09-21 | |
| 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高速公路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提升高速公路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车运营高速公路的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高速公路的管理工作。市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管理的具体执法工作。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水利、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气象等 | — | 2023-09-18 | |
| 海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动本省生态文明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凡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通过抽、拦、引、蓄等方式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办法 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依法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地热水、矿泉水的水资源费并入资源税。取用地热水、矿泉水的,应当取得采矿许可证。 第三条 县级以 | — | 2023-09-18 | |
| 济南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绿地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根据《城市绿化条例》《济南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线的划定、监督和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符合规划的已建成绿地的控制线和规划预留绿地的控制线。 市、县园林和林业绿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组织划定城市绿线。市、区县园林和林业绿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监督和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城管、交通运输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2023-09-13 | |
| 济南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定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演练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市、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导与协作机制,研究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措施。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2023-09-13 | |
| 江西省雷电灾害防御办法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的防御,避免、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雷电灾害防御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雷电灾害,是指因直击雷、雷电电磁脉冲等所造成的灾害。 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实行以人为本、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将雷电灾害的防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气 | — | 2023-09-12 | |
| 江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农村村民自建房的管理,保障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提升农村住房品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村民(以下简称村民)自建房的建设和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村民自建房,是指村民在宅基地上建设的自住房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的住宅。 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村民用来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庭院和围墙等用地。 村民自建房应当遵循规划先行、一户一宅、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原则,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地域 | — | 2023-09-28 | |
| 揭阳市消防水源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消防水源的管理,保障本市消防用水,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消防水源的规划、建设、维护保养、使用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消防水源,是指市政及公共基础设施配建的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单位和居民住宅区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以及湖泊、河流、水库、池塘等天然水源消防取水平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水源管理工作的领导,推进消防水源建设,协调解决消防水 | 揭阳市人民政府 | 2023-09-19 | |
| 酒泉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满足城市生活、生产和其他用水需求,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维护城市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包括二次供水。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自来水供水单位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本办法所称自建设施供水,是指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 酒泉市人民政府 | 2023-09-26 | |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规范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结合攀枝花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地方性法规草案(以下简称法规草案),是指由市人民政府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制定、修改或者废止地方性法规的议案。本规定所称规章,是指市人民政府以政府令方式公布,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具有普遍约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2023-09-27 | |
| 青岛市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城市景观照明管理,改善城市景观环境,打造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湾区城市,根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景观照明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景观照明,是指在户外通过人工光以装饰和造景为目的的照明。本办法所称城市景观照明设施,是指用于城市景观照明的器具以及配电、集中控制、监控、节能等系统的设备和附属设施等。 城市景观照明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突出特色,合理建设、规范管理,绿色节能、运行安全的原则,优先保障市民活 | 青岛市人民政府 | 2023-09-30 | |
| 十堰市汽车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办法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十堰市汽车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决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十堰市汽车工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将 第一条修改为“为加强汽车工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与利用,促进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将 第一款修改为“市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汽车工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工作,对汽车工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实施监督管理”。将第三款修改为 | 十堰市人民政府 | 2023-09-26 | |
| 吴忠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供热管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维护供热用热方合法权益,保障供热安全,合理利用供热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城市供热高质量发展,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热规划、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热用户用热的,适用本办法。 城市供热应当坚持科学规划、权责统 一、公众利益优先、合理布局、统筹安排、环保节能的原则,充分利用热力资源,推广运用智慧供热系统技术,推广实施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鼓励开发和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天然气、生物质、地热能等清洁能源供热。 新建、 | 吴忠市人民政府 | 2023-09-28 | |
| 吴忠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为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保障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海绵城市是指在城市建设和管理活动中,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排水设施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应当遵循生态优先、自然循环,规划引领 | 吴忠市人民政府 | 2023-09-28 | |
| 枣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遵循 | 枣庄市人民政府发布 | 2023-09-26 | |
| 郑州市城市桥梁隧道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桥梁、隧道管理,保障城市桥梁、隧道完好、安全、畅通,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城市建成区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城市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管理,适用本办法。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所涉及桥梁、隧道的管理,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本市城市桥梁、隧道与公路桥梁、隧道的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本办法所称城市桥梁,是指城市道路中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跨河(湖)桥、立体交叉桥、高架桥、人行桥等及其附属设施。本办法所称城市隧道是指城市道 | 郑州市人民政府 | 2023-09-19 | |
| 资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资阳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 | 资阳市人民政府 | 2023-09-28 | |
| 遵义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镇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本办法所称的城镇区域是指中心城区、县级人民政府驻地、建制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系统推进、简 | 遵义市人民政府 | 2023-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