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
| 东莞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 为了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满足公众对知识、信息及相关文化活动的需求,实现与保障公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图书馆的设立、管理与服务等活动。本办法所称公共图书馆,是指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兴办,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收集、整理、保存、研究和利用文献信息资源的公益性服务机构和社会教育设施。前款所称文献信息资源包括图书、报纸、期刊、缩微制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数字信息资源等。 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共图书馆事业的管 | 东莞市人民政府 | 2016-12-30 | |
| 河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以下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制镇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 — | 2016-12-30 | |
| 锦州市建筑间距、住宅日照、建筑退让管理规定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城市建设用地及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和国家有关城市规划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间距、住宅日照、建筑退让管理,适用本规定。 市规划管理局负责建筑间距、住宅日照、建筑退让的管理工作。 居住建筑应当满足建筑间距和日照标准的规定。遮挡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应当考虑屋脊对遮光的影响,其坡度及屋脊高度应当满足建筑间距和日照标准的要求。 建筑间距符合本规定,但小于消防、卫生、环保、工程管线等专业规范对 | 锦州市人民政府 | 2016-12-30 | |
| 南昌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确保城市桥梁、隧道完好、畅通,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南昌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桥梁、隧道的养护维修、检测评估、安全使用、应急处置等活动,适用本办法。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所涉桥梁、隧道的安全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城市桥梁,是指城市道路中的跨越水域或者陆域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跨江河桥、立交桥、高架桥、人行天桥等及其附属设施。本办法所称城市隧道,是指城市道路中供车辆、行人通行的 | 南昌市人民政府 | 2016-12-30 | |
| 南通市老洪港应急水库水源地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老洪港应急水库水源地保护和水体污染防治,保障老洪港应急水库水源地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老洪港应急水库水源地(以下简称老洪港应急水源地)建设、保护、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老洪港应急水源地是经江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应急备用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其保护区范围以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划分方案为准。 老洪港应急水源地实行专业维护和行政监管相结合的管理体制,遵循保护优先、科技引 | 南通市人民政府 | 2016-12-30 | |
|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雕塑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城市雕塑规划、建设的管理,使城市雕塑的建设布局与艺术水平适应特区城市发展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市雕塑,是指在特区内的街道、广场、公园、庭院、公共绿地、居民住宅区、风景名胜区、各类建筑所在地的室外雕塑作品。前款所列各项城市雕塑的创作、设计和建设,适用本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是特区城市雕塑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下设深圳市城市雕塑办公室(以下简称城市雕塑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如下:(一)依据 | 深圳市人民政府 | 2017-01-04 | |
| 深圳经济特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 为加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保证用水水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是指通过二次供水设施间接向用户供给生活饮用水的行为。本规定所称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为保障生活饮用水而设置的高、中、低位蓄水池(箱)及附属的管道、阀门、水泵机组、气压罐等设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水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水务主管部门)负责对二次供水进行监督、管理,各区人民政府水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水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二次供水进行监督、管理。深圳市、区人民 | 深圳市人民政府 | 2017-01-04 | |
| 松原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 为保证松原市人民政府制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程序合法有效,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证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维护法制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国务院令第322号,以下简称《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确认和公布的若干规定》(吉政令第147号)和《吉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吉政令第240号)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适用本办法。 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范围是:城乡建设 | 松原市人民政府 | 2016-12-30 | |
| 威海市公共文化服务办法 为了规范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的保障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文化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而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本办法所称公共文化设施,是指用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机构、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以及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的其他场地、建筑物 | 威海市人民政府 | 2016-12-30 | |
| 徐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是指由市政府依照法定职权,对关系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下列事项作出的决定:(一)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以及财政预算;(二)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重大措施;(三)制定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措施;(四)确定和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 | 徐州市人民政府 | 2017-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