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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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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税收征管保障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税收收入,根据《辽宁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9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税收征管保障,是指税务机关以及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为保障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所采取的监管、协助等措施的总称。由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适用本办法。 税收征管保障工作坚持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法制保障、信息化支撑的原则。 鞍山市税收征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导、检查、考核各有关部门依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听取各相关
鞍山市人民政府2015-01-12
甘肃省民用机场净空和民用航空电磁环境保护规定
为了加强对本省民用机场净空和民用航空电磁环境保护,保障民用航空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净空保护和民用航空电磁环境保护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民用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民用机场净空和民用航空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本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民用机场净空和民用航空电磁环境保护工作。
2015-01-09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2014年12月22日,省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对截至2014年3月31日的现行有效的规章清理结果进行了研究,会议决定: 下列规章继续有效(共187部): 1、《湖北省罚没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8号)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细则》(省政府令第18号) 《湖北省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7号) 《湖北省地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号) 《湖北省盐业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9号) 《湖北省河道管理
2014-12-31
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以外,由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实施公共管理的组织(以下简称部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本省范围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公布、备案、评估、清理、监督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行政机关内部工作制度、人事任免决定、对具体事项作出的
2015-01-10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使用财政资金的本省各级机关(以下简称各机关),从事机关事务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机关事务,是指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经费管理、资产使用和后勤服务等相关事务。 机关事务工作应当遵循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推进本级机关事务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和节约利用资源。 各机关应当对本机关的机关事务实
2015-01-05
西宁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
为了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保障乘客安全,依法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行为,根据《青海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西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车辆非法客运的查处及其管理。 本办法所称非法客运是指未取得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行为。 市、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车辆非法客运查处,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车辆非法客运的查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非法客运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协助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违法经营车辆的信息查
西宁市人民政府2015-01-08
西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发布、备案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行政机关内部工作制度、人事任免决定、对具体事项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和向上级行政机关的请示、报告等,不适用本办法。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备案,应当遵循
西宁市人民政府2015-01-12
银川市地方志工作规定
为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发挥地方志资政、存史、育人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地方志资料年报。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地方志书分为市级、县(市)区级和乡(镇)级。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地方综合年鉴包括市级和县(市
银川市人民政府2015-01-04
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调机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州(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重大建设项目或者跨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州(市)、县(市、区)人民
2015-01-05
云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通航水域从事航行、停泊和作业以及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的通航水域,是指由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可供船舶航行的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依法管理、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的原则,实施综合治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水上交通安
201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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