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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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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是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以下简称城镇)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质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分别履行立项等相关手续,实行统筹建设,统一分配和管理,并对低收入群体优先配租。 保障性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租赁、捐赠等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适应产
2013-09-16
鞍山市采暖费收缴暂行办法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明确供热、用热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促进城市供暖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52号令),结合我市供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鞍山市城区内的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用热居民,均应遵守本办法。 取消职工采暖费由单位统一支付的办法,实行供暖单位与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由热用户直接向供暖单位缴纳采暖费的办法。 采暖费收费标准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采暖费中包含采暖设施的大修和维修费用,采暖单位应当负责供暖设施的大修、维修。 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采暖费实行“暗
鞍山市人民政府2013-09-30
大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办法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提高饮用水水源水质,保障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指市及有关区(市)县政府为了保护饮用水水源,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请省政府批准划定的一定陆域和水域。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适用本办法。 市及有关区(市)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政府派出机构根据授权,负责管理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
大连市人民政府2013-09-26
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我市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省工作部署,市政府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以下简称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市级审批事项272项和承接国家、省下放审批事项38项,取消34项,下放区、市事项6项,现一并予以公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公布的审批事项,认真组织实施,实行集中办理,不得对本决定之外的事项进行变相审批,不得擅自新设审批事项,有关审批项目适用范围、属性的确定,以本决定为准。本决定公布后,依据法律法规设定、调整的审批事项,实施机关
青岛市人民政府2013-09-13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省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下放78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34项,下放44项。取消、下放的项目中涉及地方性法规等设立的25项行政审批项目,省政府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各地、各部门要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制定监管措施,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依法需要委托实施的,要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凡下放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则上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享有同等权限;各地要对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优化办
2013-09-19
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参与监督的机制,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2013-09-09
湖南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国家赔偿费用管理,保障赔偿请求人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国务院《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赔偿费用的预算、支付、承担或者追偿等事项,适用本办法。 国家赔偿费用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由赔偿义务机关的同级财政负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应当安排一定数额的国家赔偿费用,确保及时足额支付。 国家赔偿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并依法接受监督。 赔偿请求人申请支付国家赔偿费用,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提出书面申请确有
2013-09-10
吉林省气候可行性论证若干规定
为了加强对气候可行性论证的管理,规范气候可行性论证活动,避免或减轻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受气象灾害、气候不利因素以及可能对局地气候产生的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气候可行性论证,是指对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进行气候适宜性、气象灾害风险性以及项目实施后可能对局地气候产生影响的分析、评估活动。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
2013-09-22
南宁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南宁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8月20日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市长:周红波2013年9月9日附件:南宁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pdf
南宁市人民政府2013-09-09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已经2013年8月15日市政府第五届九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市长许勤2013年9月29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2013年8月1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第五届九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 为建立健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实行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政府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三档三种形式。 本市
深圳市人民政府201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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