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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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左江岩画保护办法 为了加强对左江岩画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有关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自治区左江流域内遗存在诸山体崖壁上以宁明花山岩画为代表的古代图画、符号及其相关遗迹(以下统称左江岩画)和自然环境的保护,适用本办法。 左江岩画属于国家所有。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左江岩画的义务,有制止和举报损毁、破坏左江岩画行为的权利。 左江岩画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左江岩画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左江岩画保护规划,制定和落实保护措施,将左江岩画保护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自 | — | 2013-01-14 | |
| 贵州省残疾人就业办法 为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贵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扶持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 本办法所称残疾人就业,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要求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从事有报酬的劳动。 残疾人就业实行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针,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渠道、多种形式,帮助、支持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个体经营、 | — | 2013-01-23 | |
| 贵州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为增强企业信用和信用风险防范意识,规范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公开、使用及管理活动,推进社会信用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公开、使用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信用信息是指企业身份基本信息、企业守信信息和企业失信信息。 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公开、使用及管理,遵循合法、客观、准确、及时和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省人民政府建立贵州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成员单位,协调解决全省企 | — | 2013-01-21 | |
| 江苏省气象灾害评估管理办法 为规范气象灾害评估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评估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气象灾害评估,是指对本行政区域内可能或者已经发生的,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明显影响的台风、暴雨(雪)、寒潮、连阴雨、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气象灾害进行评估,以及对城乡规划、重点领域或者区域发展建设规划和与气象条件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进行气候适宜 | — | 2013-01-11 | |
| 洛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建成区范围内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单位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包括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等垃圾。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餐厨垃 | 洛阳市人民政府 | 2013-01-17 | |
| 沈阳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为了促进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增强职业教育服务沈阳老工业基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是指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和职工培训、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资源共享和共同发展等方面开展的合作。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及其扶持和保障。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工作,统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教育教学改革、实习实训基地 | 沈阳市人民政府 | 2013-01-13 | |
| 天津市档案收集办法 为了加强档案收集工作,完善本市档案资源体系,有效地管理和利用档案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档案收集,是指市和区县国家综合档案馆(以下简称档案馆)所进行的档案接收和档案征集。 档案接收是指档案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接受移交属于本馆保管范围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档案的行为。 档案征集是指档案馆对散存、散失在境内外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以接受捐赠、代为保管、接受寄存、收购、征购等方式收存进馆的行为。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收集工作的领导 | — | 2013-01-23 | |
| 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2013-01-1817:02:19来源:司法局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2013年1月18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推动和促进建筑节能,降低建筑使用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节能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筑节能的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市建筑节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 |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 2013-01-18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装修工程。 县(市)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合同备案、现场服务和按图施工质量的监督等具体事务,住房和城乡建 | — | 2013-01-22 | |
| 珠海市社会工作促进办法 为加强本市社会工作的管理,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推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会工作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工作相关管理活动。 社会工作发展应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类推进、政府主导与民间运作、社工专业资源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原则,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和规模化。 市、区人民政府应将社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大力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履行区人民政府职责。 市、区人民政府应将社会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本市建立社会工作统筹协 | 珠海市人民政府 | 2013-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