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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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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架空线管理若干规定
为了加强本市架空线管理,保障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美化市容环境,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架空线的设置、埋设入地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架空线,包括设置在城市道路上空或者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信息传输线缆、10千伏以下配电线缆、电车供电馈线线缆、城市道路照明供电线缆及其杆架。 市政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架空线的监督管理工作。 架空线的设置、埋设入地以及相关管理活动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本市架空线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区控制、逐步入地
2011-05-31
北京市行政问责办法
为了加强对行政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促进行政人员依法履行行政职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市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下统称行政人员)不履行、违法履行、不当履行行政职责,导致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造成不良影响,依照本办法规定追究责任。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行政问责工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区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
2011-06-16
本溪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为加强城市绿线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线的划定、监督和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已建成绿地的控制线和规划预留绿地的控制线。 市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绿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市城市绿化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城市绿线的日常管理工作。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
本溪市人民政府2011-05-23
湖北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范人民防空警报信号鸣放行为,适应战时应战、平时应急报警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是指专门用于战时应战、平时应急鸣放警报信号的设备设施系统,包括固定和移动的警报信号鸣放、控制设备及相关的通信、供电线路和构筑物等附属设施。 本省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设置、维护和使用,以及人民防空警报信号鸣放等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实行长期
2011-05-23
吉林市消防安全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责任,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工作的奖励与惩处。 市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市的消防奖惩工作。县(市)区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奖惩工作。市、县(市)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消防奖惩的日常工作。 消防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消防惩处坚持批评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以批评教育为主的原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吉林高新技术开发区
吉林市人民政府2011-06-07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省驻济和市、县(市)、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具体负责本
济南市人民政府2011-05-24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职能的规定
为了加快洛阳伊滨区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伊滨区管辖诸葛镇、李村镇、庞村镇、佃庄镇、寇店镇等五个镇,包括杨堂、梁村、司马、西山张、西棘针、刘沟、西韩、东棘针、下徐马、上徐马、方楼、道湛、康庄、王府、潘沟、诸葛、刘井、西马、西白塔、刘窑、苏沟、谭翟、杨沟、李东、李南、南寨、武屯、西李、提庄、上庄、下庄、东柿园、西柿园、石罢、元付、新民、杨湾、东白塔、申明、油赵、偏桥、袁沟、魏村、陈沟、雷村、老井、耿沟、苇元、李北、南宋、东宋、李西
洛阳市人民政府2011-05-31
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31号《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五届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市长许勤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五届二十九次常务会议通过) 为创新和规范南方科技大学(以下简称南科大)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大学办学自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南科大是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依法设立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南科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自主办学和管理,并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南科大全面贯彻国
深圳市人民政府2011-05-20
唐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唐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规定标准建设,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销售、交易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负责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唐山市人民政府2011-06-03
天津市城市基础设施移交接管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城市基础设施移交接管行为,明确建设单位和养护管理单位的权利、义务,保障城市基础设施正常投入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基础设施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建成后由建设单位移交养护管理单位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基础设施包括: (一)城市道路、公路、桥梁及附属设施; (二)公共交通场(站); (三)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及河道堤岸; (四)道路照明设施、景观照明设施及附属设施; (五)公园、绿地、广场; (六)其他城市基础设施。 城市基础设施移交接管工作应当坚持
201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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