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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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为了加强房屋租赁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依照本规定管理。 房屋租赁管理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出租房屋管理机构。出租房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房屋租赁管理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负责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和租赁当事人的户籍管理。 建设(房屋)行政部门负责房屋租赁市场、出租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房地产经纪的行业管理 | — | 2011-05-05 | |
| 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为了促进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收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凡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建设项目业主),均应按本办法规定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 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是指由政府依法征收用于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专项费用。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配套费征收管理的主管部门,其日常工作由市城市建设配套费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配套办)负责。 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 — | 2011-04-20 | |
| 湖北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 为了推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 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将公共机构节能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节能改造、监督管理、宣传培训、信息服务、表彰奖励,推动和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 | — | 2011-05-05 | |
| 湖北省著作权管理办法 为加强著作权管理,保护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以下统称著作权),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惩治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著作权管理。 本办法所称著作权管理,是指与著作权相关的服务、保护、监督和管理活动。 网络作品的著作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新闻出版、文化、教育、科技、经 | — | 2011-05-05 | |
| 南宁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0号《南宁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已经2011年3月8日第十二届市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市长:黄方方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南宁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为加强城市管理,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所辖城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相对集中 | 南宁市人民政府 | 2011-04-13 | |
| 陕西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实验动物管理,保证实验动物质量,适应科学研究、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实验动物是指依照《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规定,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和寄生虫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实验动物的生产、使用和监督管理等活动。 实验动物管理,应当遵循合理规划、资源共享、程序规范的原则。 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主管本省实验动物工作。 省卫生、教育、农业、林业、水利、质量 | — | 2011-05-05 | |
| 上海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 (目的和依据) 为了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方志,包括市和区县编纂的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 (领导和保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管理机构) 发展改革、财政、保密、档案、新闻出版等相关部门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市地方志工作机构)主管本市地方志工作;区县地方志工作机构主管本辖区内的地方 | — | 2011-04-26 | |
| 深圳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30号《深圳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已经市政府五届二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长许勤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一、市政府决定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市政府决定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共343项,其中行政许可20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134项。 二、省政府下放和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由省政府下放和委托我市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共48项,其中下放实施36项,委托实施12项。 三、市政府决定取消或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市政府决定取消或改变管理方式的事项共54项,其 | 深圳市人民政府 | 2011-04-12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办法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与正常运行,发挥水利工程功能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 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包括水库、水闸(引水枢纽)、灌(排)渠道、堤防、机电井、水电站、排灌站、供(排)水管道、坎儿井、塘坝、节水灌溉等工程以及水利信息化、水文计量等附属设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与正常运 | — | 2011-05-01 | |
| 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提高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出租汽车的行业规划、经营、服务、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出租汽车,是指依法取得经营权,在城市范围内根据乘客意愿提供客运服务,按照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的小型客车。 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应当与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与其他公共交通客运方式相协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县(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出租汽车 | — | 2011-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