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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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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预防或减少发生错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和《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的或错误的职权行为,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的执法监督措施。 本办法适用于市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所属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郑州市人民政府1995-10-23
四川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为加强城市民族工作,保障城市少数民族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本办法。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民族工作的领导,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障少数民族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 省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工作部门是全省城市民族工作的主管部门。 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民族工作的需要,设立或者确定负责民族事务工作的部门,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管理民族事务
1995-11-25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
为了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在本省境内进行防汛抗洪活动,适用本细则。 防汛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防汛岗位责任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及抢险的义务。 防汛工作应保证重要江河堤防不决口,大中型水库不垮坝,主要交通运输和通讯干线不中断,城市基础设施不破坏
1995-10-04
山东省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程建设监理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程建设行为实施的监督管理。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实施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国家对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监理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省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全省监理单位的资质管
1995-10-11
厦门市兵役工作规定
为加强国防建设,保障兵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鼓励适龄公民应征服现役,优待现役军人和家属,妥善安置退伍军人。本规定所称适龄公民是指户籍在本市,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规定应当被征集服现役的男性公民。 市、区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兵役工作。优待、安置工作,由各级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市、区兵役机关应于当年兵役登记开始前30日内发出兵役登记通知和公告。机
厦门市人民政府1995-12-01
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
为加强对农村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保护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 县(含县)以上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和乡(含镇、街办事处,下同)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管理工作。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业务上接受县以上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各有关行政、经济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协助农村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 农村审计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农村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
1995-11-16
湖北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
为了做好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工作,维护政府预算的法律严肃性,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市长、州长、行署专员、县(市、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下级预算执行和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事项,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并做到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
1995-11-06
合肥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
为了搞好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保障公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市、县(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管理工作。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对本辖区内各单位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按照本规定做好本单位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管理工作。 市、县(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应积极开展吸烟危害健康宣传教育和创建无烟先进单位。 本市禁止吸烟管理工作,实
合肥市人民政府1995-12-15
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以下各类医疗机构: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 (三)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四)疗养院; (五)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六)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七)村卫生所(室); (八)急救
1995-11-27
北京市城镇居民住宅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市城镇居民住宅的防火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居民住宅的防火安全管理。 市消防局是本市城镇居民住宅防火安全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各区、县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和公安派出所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具体负责城镇居民住宅防火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城镇居民住宅防火安全工作。 城镇居民住宅的防火安全责任由城镇居民住宅的产权人负责;产权人委托管理单位管理的,由管
1995-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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