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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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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实施办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97号) 对该文件内容作出修改。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有关行政强制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决定》(省政府令第172号) 对该文件内容作出修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批准建设部颁发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为了促进全省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开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结合云南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使用统一集中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取用地下水的企事业单位、机关、
1993-05-25
上海市优抚对象优待办法
为了保障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的优待,激励部队士气,巩固国防,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优抚对象是指: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及其家属、革命伤残军人和复员军人、退伍军人。 本办法所称的家属是指: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和依靠军人生活的18周岁以下的弟妹,以及军人自幼曾依靠其抚养长大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 优抚对象应受到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优待。各级人民政府和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均应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乡、
1993-05-19
湖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国有土地资源,推动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加强土地管理,促进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各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土地)的使用权,均可依据《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出让和转让,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市政公用设施等除外。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均须在城镇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并符合城镇规划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
1993-06-17
黑龙江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
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规划区内的各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标准进行环境绿化建设。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绿化工作。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工作。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化规划按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经批准后,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规划
1993-07-13
河南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根据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本省行政区域内坝高十五米以上或者库容一百万立方米以上大坝的安全管理,都必须执行《条例》和本细则。 省、省辖市、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其所管辖大坝的主管部门,并会同同级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大坝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大坝的安全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大坝的建设和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对重要城镇、交通干线、重要军事设施、工矿区安全有潜在危险的大坝,应采取相应的强化措施,确保安全。 任何单位和
1993-06-25
河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实施办法
为了有效地防治森林病虫害,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所有的森林、林木、林木种苗及木材、竹材的病虫害(包括鼠害,下同)的预防和除治工作。 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铁路、公路、河渠(含水库)防护林的病虫害,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防治;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国有和集体林场、苗圃、农场、果园、茶场、蚕场的林木病虫害,由其经营者负责防治;其他
1993-07-19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福州市地下热水(温泉)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
为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我市地下热水资源,根据《福州市地下热水(温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定。 凡在本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范围内勘查、开采、取用井口出水温度高于30℃的地下热水,包括天然出露的温泉和人工钻凿的井(含勘探井、探采结合井、回灌井、长观井等)中的地下热水,以及在温泉保护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等,必须遵守《办法》规定。 根据福州市总体规划及温泉分布情况,划定温泉保护区的区域是:一级温泉保护区:指地下热水(温泉)出水带,保护范围北起思儿亭,南至南公园,西自五一路、五四路西侧,东至晋安河东侧
福州市人民政府1993-06-24
大连市公有住房租金计算办法
为了统一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和计算办法,依据《大连市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结合我市房屋状况,制定本办法。 凡大连市市内四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范围内的公有住房(含单位自管房)租金,均按本办法计算。 公有住房租金,贯彻按质论价的原则,以建筑结构、装修、设备及使用功能等条件为基础,以地段、环境、楼层、朝向等条件为调剂因素,使不同质量、不同地段的房屋,其租金保持适当的差价。 公有住房一律按使用面积计租。以平方米为计租单位,计算方法是以标准房屋为准,确定基本租金分数,与标准房屋条件不同的,依据租金
大连市人民政府1993-06-29
大连市公有住房租金集缴暂行办法
为了方便单位和住户,保证租金及时回收和专款专用,根据《大连市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房租集缴是指国家机关、群众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发放承租公房职工工资时,代扣其房租并解入房屋经营管理单位。 凡是大连市市内四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和单位自管公有房屋承租户,均应执行本办法。 市房地产管理局房租集缴站和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以下简称代办单位),分别负责全市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房租的缴交和管理。 发薪单位(以下简称代扣单位)根据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和自管公房管
大连市人民政府1993-06-29
大连市房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房改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根据《大连市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中的房改资金是指按房改政策规定归集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建设债券;建立的城市和单位住房基金;房改政策诱发的其它用于房改和住房建设的资金;房改资金使用增值的资金。 房改资金的筹集要按照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立足于现有住房资金的转化,逐步把用于住房建设、经营、消费的资金集中起来,使分散无序的资金成为集中统一有序的资金,使之走向合理化、固定化、规范化的轨道。 房改资金的使用原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集中管理,专项使用;多存
大连市人民政府199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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