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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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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登记办法
为了规范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企业登记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企业登记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内的企业登记适用《条例》和本办法;《条例》和本办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在示范区内设立企业,应当符合《条例》和示范区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的示范区工商分局(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示范区内企业登记工作。登记机关根据需要
2018-02-12
咸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规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保障城市地下管线安全运行,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以下简称综合管廊),是指建设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本办法所称城市工程管线,是指城市范围内为满足生活、生产需要的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包括通信光缆、通信电缆以及智能弱电系统的信号传输线缆)等市政公
咸宁市人民政府2018-04-10
西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
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申报、传承、利用、保护、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
西宁市人民政府2018-02-22
武汉市有轨电车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规范有轨电车管理,促进有轨电车规划建设,保障有轨电车运营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有轨电车的规划、建设、运营等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有轨电车,是指由电力驱动,沿轨道运行,可以与地面道路混行的中低运量轨道交通公共客运车辆。 有轨电车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规范运营、信号优先、安全便捷的原则。 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本市行政区域内有轨电车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各区人民政府(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下同)负责其
武汉市人民政府2018-02-23
天津市绿色建筑管理规定
为了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绿色建筑有关的规划、建设、运营、评价等活动,以及对绿色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引导激励,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等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三个等级。 绿色建筑发展应当遵循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
2018-03-01
天津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本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建筑玻璃幕墙(以下称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的使用维护和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村民在宅基地上自建的建筑玻璃幕墙除外。 本办法所称建筑玻璃幕墙,是指由玻璃面板与支承结构体系组成的、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或者自身有一定变形能力、不承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墙。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管理工作
2018-03-01
天津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需要,加强公共厕所建设,实现公共厕所规范管理,提高环境卫生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公共厕所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应当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厕所,是指供社会公众使用的独立式、活动式厕所或者其他建筑物附设的公共卫生间。 本市公共厕所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应当坚持合理布局、卫生适用、节能环保、管理规范的原则,实行免费开放。 市市容园林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共厕所管理的统一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 区县环境卫生管理部门(
2018-04-12
天津市地方志工作办法
为了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 地方志工作应当按照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的原则开展,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地方志工作。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绩效考核。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市和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
2018-03-01
石家庄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促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及其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并公开发布的文件。 规范性文件分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政府及其办公厅(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18-04-03
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经研究决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下放、新增、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取消22项,下放18项,新增23项,调整实施主体、权力名称或转变管理方式7项,合并实施6项。 对于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原实施机关要抓紧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对于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省直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培训和检查,防止工作脱节,承接机关要逐项梳理,明确承接机构,健全配套制度,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2018-02-14
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6号《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2月2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六届一百一十一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市长陈如桂2018年3月16日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2014年3月1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五届九十九次常务会议通过2018年2月2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六届一百一十一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合理利用道路资源,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深圳市人民政府2018-03-16
上海市体育设施管理办法
(目的与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管理,满足市民开展体育活动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和《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市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开放服务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体育设施,是指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建设或者设置,用于开展体育活动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包括公共体育设施、学校体育设施和经营性体育设施。 (管理部门) 市体育部门是本市体育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区体育部门负责本辖区
2018-03-21
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依照本办法安排就业的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应当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组
2018-04-10
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为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应当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
2018-03-06
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
为了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行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应当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
2018-03-20
秦皇岛市祭祀管理办法
为加强祭祀管理工作,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祭祀活动以及祭祀用品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坚持教育引导,疏堵结合,源头管理的原则。引导群众采取文明环保祭祀方式、抵制封建迷信活动。 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祭祀管理工作。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祭祀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各级财政、公安、交通、文化、林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行相关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18-03-27
濮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
为规范本市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活动,改善机动车停放秩序和交通状况,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市区(包括华龙区、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业园区)范围内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适用本办法。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道路客货运输场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停车场的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市人民政府、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加大对公共停车场建设投入。对政府
濮阳市人民政府2018-03-23
南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
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南充历史文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南充市人民政府2018-02-14
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
兰州市人民政府规章(2018年2月25日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18〕第5号公布自2018年4月15日起施行)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规范市民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推进城市文明建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实现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长效化。 市、区(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统一领导本
兰州市人民政府2018-02-25
昆明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居住房屋租赁行为,保护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的居住房屋租赁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居住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居住或者兼作居住使用,并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前款所称居住房屋不包括旅馆业客房、学校和企业的自建宿舍及公共租赁住房。 市、县(市)
昆明市人民政府2018-03-23
呼和浩特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办法
为提升肉类蔬菜流通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增强食品流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内定点屠宰企业、肉类蔬菜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和农贸市场、超市、产销对接企业、团体消费单位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以及外埠肉品流通追溯管理。 肉类蔬菜流通企业和个体经销户进入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经营场所销售肉类蔬菜产品,应当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2018-02-25
呼和浩特市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旅客运输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旅客运输以及汽车客运站经营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道路旅客运输包括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和客运站安全管理工作。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道路旅客运输和客运站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2018-02-25
河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
为创造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便于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所进行的建设活动。 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会基本需求相协调,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逐步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的实际需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无障碍环境建设
2018-02-13
杭州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案​和规章制定办法
为了规范地方性法规案和规章制定活动,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杭州市立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简称地方性法规案)和市人民政府规章(简称规章)的制定,适用本办法。 坚持党对制定地方性法规案和规章的领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地方性法规案和规章的制定工作。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地方性法规案和规章制定的组织、协调、指导和草案审查等
杭州市人民政府2018-04-11
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环境整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工程建设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等活动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市容环境卫生和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不利影响的施工活动。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的有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抢险救灾工程、铁路和军事建设工程不适用本规定。 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文明施工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本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文明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2018-02-13
广州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办法
为加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充分发挥道路功能,保障交通畅通,维护市容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因敷设、维修地下管线或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挖掘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广场、过街地下通道、内街以及桥梁、隧道等城市道路的,适用本办法。东南西环、北环、华南快速干线等未移交市政管理部门的城市快速路的道路挖掘管理,适用《广州市城市快速路路政管理条例》。未移交市政管理部门管理的住宅小区道路和大型企业建设的道路的挖掘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市
广州市人民政府2018-02-13
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规范本省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合法权益,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登记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实施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是其主管行业、业务范围内事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开展业务监督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对其举办的事业单位履行监督管理职能。 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由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分级负
2018-02-26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地下空间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州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下空间,是指地表以下的空间,包括连建地下空间和单建地下空间,但属于雨水调蓄池、市政管线铺设、桩基工程等利用地下空间的情形除外。连建地下空间,是指地上土地使用权人在同一宗地内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单建地下空间,是指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利用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8-03-25
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工作,完善教育设施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满足常住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新建、改建居住区,包括新建、改建的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小区;本办法所称配套教育设施,包括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本办法所
东莞市人民政府2018-02-12
池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利用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
池州市人民政府2018-02-16
北京市职工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管理办法
为实施《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有住宅楼房,是指由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和由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公有单元式住宅楼房,包括新建楼房和已住用的楼房(以下简称新、旧楼房)。 本市行政区域内有自管公有住宅楼房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可依照本办法向职工出售公有住宅楼房。 简易房、危险房、违章建筑和近期需要拆除、产权有争议以及具有历史价值的楼房,不准出售。 凡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均可向所在单位或现住房产权单位申请购买公有住宅楼房。 新楼房和腾空的旧楼房
2018-02-12
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
为了保护长城及其环境风貌,根据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长城,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长城主体和与长城主体有关的城堡、关隘、烽火台、敌楼等附属建筑及其他相关文物。 长城主体的附属建筑和相关文物的具体名录,由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本市长城保护坚持原状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 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长城保护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指导。 长城沿线的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长城段的保护工作。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长
2018-02-12
北京市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
为加强拥军优属工作,促进国防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组织和公民都应当依照本规定履行拥军优属的职责和义务。 本规定所称拥军优属,是指拥护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优待烈属、军属。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拥军优属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拥军优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据军优属工作的落实。 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以下简称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的双
2018-02-12
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体育运动项目是指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体育运动项目。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市和区、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
2018-02-12
北京市实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若干规定
为实施广播电视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发布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系指所有通过卫星电视广播方式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 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单位,除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者外,均须遵守《办法》和本规定。 市新闻出版广电部门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的主管机关;区广播电视管理机关负责本辖区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日常管
2018-02-12
北京市涉外宾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境外电视节目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广播电影电视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涉外宾馆、饭店、写字楼、公寓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境外电视节目,均须遵守《管理办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本规定。 市新闻出版广电部门是
2018-02-12
北京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管理若干规定
为改善本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条件,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中的作用,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以下简称居委会办公用房)是指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和组织社区居民民主议事的场所。 本市行政区域内居委会办公用房的设置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由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发展改革、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财政、民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做好居委会办公用房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居委会办公用房按照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的有关规定设置。 居委会
2018-02-12
北京市社区服务设施管理若干规定
为促进社区服务事业的发展,加强社区服务设施的管理,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区、街道(镇)和居委会兴办的以当地老年人、残疾人和优抚对象为主,并向本地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的社区服务中心、敬老院、伤残儿童寄托所等社会保障设施、文化娱乐活动服务设施和便民服务设施(以下简称社区服务设施),均按本规定管理。 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坚持社区服务社会办的原则,实行国家、集体、个人相结合的方针,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开展无偿或有偿服务,充分发挥社会效益。 市、区民政行政部门是本市社区服务设施管理的主管部
2018-02-12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的管理,维护本市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秩序,促进首都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规定。 一、凡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安装、市政、修缮等施工,均按本规定管理。 本规定所称外地建筑企业,包括: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建筑企业,中央各部门、军队系统所属非本市登记注册,或企业基地不在本市,或企业职工常住户口不在本市的,以及与本市企业以合作等形式来京施工的外地企业。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外地建筑企业的管理工作,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外地建筑企业的管理监
2018-02-12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居民楼邮政工作的若干规定
为了保障本市居民楼住户正常接收邮件,保护邮政用户的合法权益,为邮政企业创造邮递服务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凡邮政企业向本市城区、近郊区、远郊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及工矿区的居民楼住户投递邮件工作,均按本规定管理。 市邮政管理局主管居民楼邮政工作。 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公安交通、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在邮政信报箱、间(群)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居民楼号和门牌号的确定及邮件投递的道路通行等方面加强
2018-02-12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郊区城镇和农村建设规划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加强本市城乡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各项建设按照统一规定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如下规定: 全市行政区域16800平方公里范围,都是“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一切城市和农村各项建设工程、建设用地都必须执行统一规划,服从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的规定,本市的乡镇机关、乡镇村企事业单位、新集镇、新农村和农民住宅等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必须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18-02-12
北京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首都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的使用操作及其安全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人为本,遵循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和落实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机械所有人的主体责任,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2018-02-12
北京市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工作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市文物行政部门对利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实施监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拍摄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使用单位(以下简称文物管理使用单位)是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的第一责任人。凡在本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拍摄单位),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服从管理和监督。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包括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和革命纪念建筑物等,下同)室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有壁画、彩塑
2018-02-12
北京市快递安全管理办法
为规范快递经营行为,保障快件寄递安全、信息安全、公共安全,促进本市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快递活动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快递安全管理按照预防为主、规范经营的原则,建立企业负责、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机制。 市邮政管理部门及其所属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快递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快递安全管理统筹协调工作。 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快递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工商、商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从事快递经营业
2018-02-12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
2018-02-12
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若干规定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的规划监督,确保《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统称规划许可证件)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必须严格依照规划许可证件批准的内容使用土地、进行建设。严禁未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件进行建设。 确需变更规划许可证件批准的内容的,必须依法到原审批部门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属于建筑内部平面调整的,应当报原审批部门备案。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
2018-02-12
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为规范行政机关归集、公布和使用公共信用信息,实现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公布和使用及其相关管理和服务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信用信息,是指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或者掌握的,能够反映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以及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以下简称自然人)信用状况的数据和资
2018-03-08
北京市防御雷电灾害若干规定
为了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以下简称防雷),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工作,适用本规定。 市气象局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全市的防雷工作;区气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国土、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市和区气象局做好防雷工作。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雷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雷工作,提高对雷电灾害的防御能力。 市和区气象局应当加强防雷科普宣传,做好雷电
2018-02-12
北京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
为加强本市地热资源的管理,科学勘查、合理开发和保护地热资源,保障地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热资源是指埋藏在地面以下岩石和流体中的热能,包括热水型、蒸气型、地压型、岩浆岩型和干热岩型五种类型。其中热水型地热是指温度在25℃以上(含25℃)的基岩水和天然出露的温泉。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勘查、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 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地热资源的统一管理,日常工作由市地热管理处
2018-02-12
北京市除四害工作管理规定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鼠、蚊、蝇、蟑害(以下简称四害),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以及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除四害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专群结合的方针。推行治理环境为主、药械控制为辅的综合性除四害措施。 市和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除四害工作。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各级卫生防疫部门负责除四害技术指导和四害密度监测。 有关行政部门
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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