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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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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为贯彻实施《鞍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依据《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凡属鞍山市行政区域中城市规划区内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要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并同步实施。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鞍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县(市)、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
鞍山市人民政府2017-10-25
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包括下列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一)财政预算资金、政府专项建设资金(基金)、政府债务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占概算总投资比例50%以上的建设项目,或者不足50%但政府拥有
2017-09-19
鞍山市城市房屋设施拆改管理办法
为加强城市房产行政管理,提高房屋使用效能,保障房屋使用安全,规范房屋设施拆改行为,依据《辽宁省城镇房产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设施拆改分为非简易拆改和简易拆改。非简易拆改是指涉及房屋基础、内外承重墙、楼板等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设施拆改;除此之外的拆改称为简易拆改。 城市房屋设施拆改应当做到安全适用,并符合城市规划、建筑、市容、公用、消防、电业、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凡鞍山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所有人、房屋使用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管理单位等,均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
鞍山市人民政府2017-10-25
鞍山市传染病病人收治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传染病病人的收治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的收治行为,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病人的收治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所规定的法定传染病,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病种以及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保
鞍山市人民政府2017-10-25
鞍山市河道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鞍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整治、维护、利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活动。 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流域规划、防洪调度、河道资源开发利用、河道整治、河道管理保护等工作。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国土资源、林业、农业、交通、环保、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做
鞍山市人民政府2017-10-25
鞍山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市区内烟花爆竹的经营、燃放和安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市人民政府建立由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交通等部门组成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和经营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交通等部门应
鞍山市人民政府2017-10-25
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鞍山市市区内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含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安居房、拆迁安置住房、集资建房和公有住房房改出售后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及更新、
鞍山市人民政府2017-10-25
楚雄彝族自治州违法建筑处置办法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制止和查处违法建筑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州行政区域内违法建筑的处置,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违法建筑是指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以下简称城镇违法建筑)和其他乡镇、村庄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以下简称乡村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林业、水利、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建筑,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7-09-26
东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县城规划区、镇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利用等管理活动。前款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和其他废弃物。 建筑垃圾管理实行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筑垃圾处置工作应当遵循减量
东营市人民政府2017-09-24
福建省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和规范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工作,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准备、灾害救助、灾后恢复重建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国家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管理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台风、暴雨、干旱、 冰雹、雪、低温、冰冻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山体崩塌、滑 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工
2017-09-21
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维护城市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权益,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持有当地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城市居民家庭实施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受理、审核、审批、资金发放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法律、法规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城市居民最
2017-09-26
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物质资金、教育培训、安全管理等保障责任,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实施综合
2017-09-18
甘肃省尾矿库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为了加强尾矿库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尾矿库的建设、运行、闭库、回采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核工业矿山尾矿库、电厂灰渣库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章对尾矿库监督管理已有规定的,依照其
2017-10-09
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机构(以下简称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综合监督管理和行业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
2017-09-18
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
为了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实施教育督导。 教育督导包括以下内容: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落实教育方针、政策的监督、指导;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对
2017-09-28
广元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规范拟定地方性法规(以下简称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结合广元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法规草案,是指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组织起草,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法律文件。本规定所称规章,是指由市人民政府依照立法权限和本规定的程序制定,以市人民政府令形式发布实施的法律文件。 市人民政府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适用
广元市人民政府2017-09-12
贵州省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的管理,确保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保障用户正常用电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维修、养护和更新等。 本办法所称新建住宅,包括新建的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以及住宅区内与住房共用供配电设施的公共设施用房和经营性用房。 本办法所称供配电设施,是指从上级公共电源网接入点起,至新建
2017-10-25
合肥市殡葬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其管理工作。 本市殡葬管理的原则是:实行火葬,节约殡葬用地,保护环境,革除封建迷信的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革命烈士,港、澳、台人员,华侨,以及外国人的殡葬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市民政部门负责全市殡葬管理工作,县、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殡葬管理工作。公安、工商、卫生、计划、规划、土地、环保、市容、农林、物价、民族宗教、新闻宣传等部门
合肥市人民政府2017-10-17
合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本市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对取得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进行补充、更新、拓展知识,提高其技能和创造能力的教育。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不含省、部属单位)各级各类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市、县(区)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市、县(区)所属企事
合肥市人民政府2017-10-17
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规定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县级以上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本级登记管辖和上级登记管理机关授权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 (二)依法保护已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查处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四)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的公示; (五)负责登记档案管理和有关登记信息查询服务工作; (六)其他依法应当由登记管理机关承担的职责。 上级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下级登记
2017-09-21
淮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
第3号《淮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10月19日经市人民政府八届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此件公开发布)淮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 为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下水资源,发挥地下水资源的综合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地下水资源是指蕴藏于地表以下的浅层地下水和深层地下水(含地热水和矿泉水
淮安市人民政府2017-10-19
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
为了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维护传统村落的历史风貌,促进传统村落的发展,传承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传统村落的认定、管理、保护和利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传统村落,是指村庄主体形成时间较早,乡土文化特征明显,拥有丰富的传统资源或者传统乡村布局的形态、肌理,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经省人民政府认定予以保护的自然村庄。 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遵循保护优先、兼顾发展、合理利用、活态传承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
2017-09-30
江苏省港口岸线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港口岸线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港口岸线,提高港口岸线利用的综合效益,保障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江苏省港口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港口岸线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港口岸线,是指港口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岸线,包括维持港口设施正常运营所需的相关水域与陆域。 本办法所称港口总体规划,是指依法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人民政府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港口总体规划。 港口岸线的利用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利用、节约高效的原则。 港口岸线应当优先用于
2017-09-07
开封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开封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开封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9月7日市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市长侯红2017年9月11日开封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目录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河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评估和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
开封市人民政府2017-09-11
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办法
为了规范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培养、考核工作,提高科技人才自主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以下简称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培养、考核工作。带头人是指在昆明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从事学术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中创新能力强、业绩显著,在本行业或者本区域创新发展中发挥带头作用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后备人选是指在昆明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从事学术研究、
昆明市人民政府2017-09-28
连云港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为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合理利用文物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适用本办法:(一)反映各个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发展的古村落遗址、古城址、官署遗址、祭祀遗址、寺庙遗址、水利设施遗址、军事设施遗址、驿站古道遗址、古战场遗址、矿冶遗址、古窑址、窖藏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刻等;(二)反映各个历史时期行政隶属关系、管辖范围的文献资料、图书手稿、界石碑刻等;(三)与古丝绸之路有关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2017-09-30
南昌市八一广场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八一广场管理,维护八一广场的正常秩序、市容环境以及公共设施的完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在八一广场进行建设、经营、观光、休闲等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八一广场,是指南至江西省交通厅用地线,北至万达购物广场用地线,东至广场北路、广场南路西侧路沿石,西至八一大道东侧路沿石,孺子路东延伸段、中山路东延伸段除外的范围。 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八一广场的管理,其所属的八一广场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东湖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规划、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园林绿化、市政公用、文化、卫生等部门应当
南昌市人民政府2017-10-23
南昌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餐厨垃圾的管理,促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合理利用,改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餐饮服务、单位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以下统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前款规定的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餐厨垃圾中所含油脂、油水分离器和隔油池等分离处理后产生
南昌市人民政府2017-10-23
南昌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对人民防空、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涉及地下空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空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地表以下的空间,包括结建地下空间和单建地下空间。结建地下空间是指同一主体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单建地下空间是指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 城市地
南昌市人民政府2017-10-23
南昌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施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建设、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统称文明施工行政管理部
南昌市人民政府2017-10-23
南昌市开发区行政执法若干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开发区行政执法工作,促进开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开发区,包括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红谷滩新区。 本规定适用于开发区管辖区域内的行政执法活动。《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对行政执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开发区管辖区域内的行政执法,由市或者县(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直接实施行政执法,也可以向开发区派驻机构实施,还可以委托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南昌市人民政府2017-10-23
南昌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为了加快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 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工作。财政、物价、发展改革、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征收管理工作。 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按照建设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征收,具体征收标准按照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建设单位应当将市
南昌市人民政府2017-10-23
南昌市行政执法办法
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行为,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改善和优化经济、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和对行政执法的层级监督。 行政执法应当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及公正、公开、高效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市、县(
南昌市人民政府2017-10-23
宁波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的规范管理,提高投资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本市各级政府利用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政府性资金是指下列资金:(一)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三)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四)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五)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六)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宁波市人民政府2017-09-18
曲靖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
为规范曲靖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保证立法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规定。 曲靖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和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规章,是指曲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以市人民政府令形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本规定所称地方性法规草案,是指曲靖市人民政府拟订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法规案。 制定规章的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修改和废止。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的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决定、
曲靖市人民政府2017-10-23
厦门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财政收入分配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非税收入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本市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取得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包括:㈠行政事业性收费;㈡政府性基金;㈢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㈣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㈥罚没收入;㈦彩票公益金;㈧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㈨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㈩其
厦门市人民政府2017-10-24
厦门市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为推动商品条码化,沟通商品生产销售信息,提高商品的竞争力,促进市场经济和贸易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凡在本市范围内使用商品条码以及制作、销售条码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用于国际和国内流通领域的物品编码及相应的条码标识。商品条码包括国际物品编码(EAN码)和北美商品条码(UPC码)。本办法所称条码产品包括条码印刷品、条码识读设备、制作设备和与之相关的软硬件。 政府支持和鼓励企业使用商品条码。出口商品、名优产品和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的生产企业应积极使用商品条码;商业企业
厦门市人民政府2017-10-24
厦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若干规定
为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水利工程,是指防潮、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各类工程及其配套和附属工程。 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统一监督管理。市政、规划、国土房产、发改、财政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水利工程的有关管理工作。 建设水利工程应当符合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相协调。
厦门市人民政府2017-10-24
陕西省地图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地图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规范地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陕西省测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图是指下列向社会公开的地图: (一)纸质、布质等介质地图,电子地图和互联网地图; (二)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标牌、广告、影视等插附的地图; (三)各类产品附有的地图图形及其他形式的地图。 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设区的市、县(市、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图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
2017-10-11
韶关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韶府令第140号)
《韶关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已经2017年7月26日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届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市长殷焕明2017年9月29日韶关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 为了规范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和《韶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适用本规定。
韶关市人民政府2017-09-29
沈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餐厨垃圾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防治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包括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餐饮垃圾是指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和单位供餐(以下简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产生的食品废料、食品残余、过期食品以及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等废弃物。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本办法适用
沈阳市人民政府2017-10-12
宿迁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宿迁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2017年10月12日宿迁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发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第1号《宿迁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已于2017年9月21日经市人民政府五届第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2017年10月12日宿迁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为了规范市人民政府规章(以下简称规章)的制定程序,保证规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
宿迁市人民政府2017-10-12
天津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以及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
2017-09-17
扬州古城历史建筑修缮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历史建筑修缮管理,加强历史建筑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扬州古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扬州古城保护条例》 第二款规定的扬州古城范围内历史建筑修缮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历史建筑,是指经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扬州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历史建筑修缮应当遵循保护性、安全性、及时性原则,不得破坏其历
扬州市人民政府2017-09-14
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防治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活动。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拆除、物料运输与堆放、道路养护和保洁、绿化施工和养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和年度计划;(二)市、县
扬州市人民政府2017-09-14
榆林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
为了保护林草植被,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封山禁牧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封山禁牧,是指为了保护林草植被,促进植被自然修复,防止生态系统退化,所采取的对牛、羊等草食动物禁止放养的管护措施。 封山禁牧应当遵循统筹规划、保护优先、封育结合、草畜平衡、严格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本市各县(市、区)的全部行政区域实行封山禁牧。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封山禁牧工作的领导,将封
榆林市人民政府2017-09-20
镇江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内河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内河通航水域从事航行、停泊、作业以及与内河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便利交通的原则。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辖区内河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做好辖
镇江市人民政府2017-09-10
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根据《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村民,是指户口在当地农村且享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权益,履行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义务的成员。 编制村庄规划,应当将城镇建成区周边、交通干线两侧和河流、湖泊、水库周边等地段划定为乡村建设重点控制区。乡村建设重点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建(构)筑物,不得进行扩建和危害公路、铁路、水源和防洪等安全的改建。乡村建设重点控制区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村庄规划中确定。 对既有村庄编制村庄规划时,应当以整治规
株洲市人民政府2017-10-10
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相关的附属设施、配套的线路、管道、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招标,是指各类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咨询、监理、施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设备和材料等的招标。本办法所称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设备和材料,是指用于实现建设工程基本功能且与建设工程不可分割的设备和材
珠海市人民政府2017-10-20
遵义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装饰装修市场秩序,保障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装饰装修是指装饰装修人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行为,包括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和住宅装饰装修。本办法所称装饰装修人,是指对建
遵义市人民政府201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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