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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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 (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护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及时预防与处置医患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医患纠纷,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因医疗、护理等执业行为发生的争议。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医患纠纷的预防和人民调解,适用本办法。 (部门职责)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公安部门负责保障医疗机构 | — | 2024-04-02 | |
| 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调节停车供需关系,改善交通状况,保障停车场(库)经营者和停车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使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停车场(库),包括公共停车场(库)、道路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库)。 (管理部门)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停车场(库)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并对市管停车场(库)实施监督管理。 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职 | — | 2024-04-02 | |
| 上海市市标制作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对市标制作、使用的管理,维护市标的尊严,制定本规定。 上海市市标是以市花白玉兰、沙船、螺旋桨三者组成的三角形图案。 上海市市标是上海城市的标志和象征,全体市民和本市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均应当爱护市标。 市标的制作、使用管理,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市标必须按照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标准图案制作。 凡制作、销售有市标图案的物品,应当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备案;凡作为市人民政府奖品或者礼品的,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监制。 建造以市标为内容的浮雕、立体雕塑,应当按照城市雕塑管理 | — | 2024-04-02 | |
| 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持城市容貌整洁,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和定义) 本市行政区域内流动户外广告的设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流动户外广告,是指利用车辆、船舶、飞艇、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无人机等可以移动的特殊载体设置的户外广告。 利用无人机设置流动户外广告的具体管理规定,由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管理部门)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流动户外广告内容的 | — | 2024-04-02 | |
| 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目的和依据) 为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用航空、核与辐射、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含义)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 | — | 2024-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