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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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市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规定 为了加强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二)消防法律法规;(三)火灾预防知识;(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五)其他应当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部门依 | 汕尾市人民政府 | 2024-03-15 | |
| 汕尾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 为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和管辖海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本规定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台风、大风、龙卷风、暴雨、高温、干旱、雷电、大雾、灰霾、寒冷、道路结冰和冰雹等所造成的灾害。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气象灾害专项防御方 | 汕尾市人民政府 | 2024-03-15 | |
| 南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为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实行餐厨垃圾集中管理的区域内餐厨垃圾的产生、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实行餐厨垃圾集中管理的区域,由市、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划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经营、单位供餐、食品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餐厨垃圾产生者)在生产、服务、经营过程中产生 | 南阳市人民政府 | 2024-03-12 | |
| 拉萨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联网、整合、应用、维护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是指利用视频图像采集设备和其他相关设备,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区域、场所和重点部位进行视频图像信息采集、传输、控制、显示、处理和存储的系统。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全域覆盖、统一标准、联网共享、安 | 拉萨市人民政府 | 2024-03-18 | |
| 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办法(试行) 为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支持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专精特新企业,包括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本办法所称创新型中小企业是指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由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告的中小企业。 本办法所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 | — | 2024-03-13 |